一、暴雨预警工作制度
1、暴雨预警等级
按照国家气象部门规定,暴雨预警分三级,颜色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分别代表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2、暴雨预警含义及防御要求
①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连续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要求:对线路排水设施及水害易发处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遇节假日,车间干部双岗、工区不少于二分之一的职工留守待命。
②暴雨橙色预警
含义: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要求:遇节假日时,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待命,防洪重点地点派人临时看守监护,安排人员对预警区段设备不间断巡查。
③暴雨红色信号
含义: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要求:遇节假日时,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待命,防洪重点地点派人临时看守监护,安排人员对预警区段设备不间断巡查。
二、防洪值班、留宿制度及工作要求
1、防洪值班制度
①各级值班应严格按值班要求准时到达值班地点,严禁迟到、早退,离岗或私自换岗。值班时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②值班人员应主动了解上班次值班情况,明确值班职责和任务;并在班前12小时内以及值班全过程均不得饮酒。
③车间、班组必须对每月值班人员安排做出书面计划表,并按计划进行值班,遇当日值班人员出差或有事时,应安排其他能胜任的人员替班,并在值班记录中注明替班原因。
④为确保汛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级值班和汽车驾驶员的随身通讯器材必须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⑤在汛期内,尤其是在洪峰通过期及灾害性天气里,或段启动防洪应急预案时,段和车间领导要亲自值班,班组由工班长值班。
⑥汛期,各车间班组尤其要重视周末、节假日管内天气变化情况,遇管内有降雨预报,应提前做好值班安排。
2、防洪值班工作职责
①值班时间:当日8:00~次日8:00;并在车间留宿,手机24小时开机。
②车间值班人员要对工区(巡养站)的值班、人员留宿及冒雨巡查线路等情况进行检查(夜间打值班路电),20:00时以后,夜间对毎个工区(巡养站)电话查岗,并做好记录。
③雨天车间值班人员必须动态了解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及机械情况,并通知车间干部做好添乘准备。
④管内发生水害时,及时做好水害信息及其它资料上报工作。
3、汛期班组留宿要求
①工区(班组)留宿人员应严格按值班要求准时到达值留宿地点,严禁迟到、早退,离岗或私自换岗。工区要实行签名留宿制,20:00时前留宿人员须到位签到,严禁代签。
②汛期,班组日常值班留宿不得少于3人;遇管内有降雨应确保二分之一人员就地留宿;段启动防洪应急预案或降雨量达全员出巡警戒值,且降雨持续不断时,应迅速召集所有职工到岗就位留宿。留宿人员班前12小时内以及留宿时均不得饮酒。留宿人员和汽车驾驶员的随身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严格考勤。
三、三级雨量警戒制度
我局实行的警戒雨量值分三个等级:
1、出巡警戒。遇中到大雨,降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值,线路设备可能发生轻微水害,工务段工区要派人冒雨巡查,防洪重点地点要加强警戒或看守,机车乘务员要加强瞭望,注意运行。
2、限速警戒。遇暴雨以上降雨,降雨量达到“限速”警戒值,可能发生边坡溜坍、水淹道床、路基下沉、挡墙护坡开裂外挤、崩塌落石等水害,列车应限速运行。
3、封锁警戒。遇暴雨至特大暴雨,降雨量达到“封锁”警戒值,可能发生泥石流、水淹道床、崩塌落石、路基边坡溜坍、挡墙垮塌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水害,需封锁区间检查。
当降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值”时,应立即通知相关车站,并在10分钟内派人分组出巡,1小时内Ⅱ级防洪重点地点临时看守人员到岗。当达到重点出巡警戒值时,工区对防洪重点地点及防洪薄弱处所进行巡查,当达到全员出巡警戒值时,该区段工务人员应停止正常的养护维修作业,安排足够的人员,按照巡回图分批次不间断冒雨进行巡查,及时派员进行机车添乘检查。
当降雨量达到“限速警戒值”时:车间(工区)应立即派人分组出巡,对Ⅱ级防洪重点地点进行看守或加巡,及时派员进行机车添乘检查。
当降雨量达到“封锁警戒值”时:立即安排人员添乘轨道车或单机巡查,工区立即组织徒步或乘坐轨道车、单机到区间巡查,同时对Ⅱ级防洪重点地点派人看守或加巡(若达限速警戒值时已安排看巡守,不再安排)。
四、洪水位警戒制度
桥梁警戒水位分一般警戒水位、注意警戒水位、危及警戒水位三级(含壅水和浪高)。当江河洪水位距钢梁梁底净高1.5米,圬工梁1.25米为一般警戒水位;当江河洪水位距梁底净高1.0米为注意警戒水位;当江河洪水位距钢梁梁底净高0.75米,圬工梁0.5米为危及警戒水位。
当水位达到一般警戒水位值时:工务段应立即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做好登记,要求对列车进行限速,列车限速不大于45km/h。并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巡查,巡查人员每隔2小时向段调度汇报一次水位及巡查情况。巡查人员必须携带防护备品。工务车间主任必须赶赴现场警戒作业,准备长钩等工具及时打捞、拨开堆积的大型漂浮物,防止堵塞桥孔。同时,备好照明等其它抢修料具。
当水位达到注意警戒水位值时:工务段应立即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做好登记,要求对列车进行限速,列车限速5~15km/h。洪水达注意警戒水位区段的工务人员应停止正常的养护维修作业,立即全员上道进行全部设备的检查,巡查人员应当每隔1小时向工务处调度汇报一次水位。当江河洪水异常时,工务段应主动派员上道巡查河岸路堤和桥涵设备。观测水位变化,观察墩台及梁跨有无歪斜或异常振动,发现问题及时拦停或扣停列车。工务段负责人必须赶赴现场指导把关。现场负责人应根据洪水警戒及控制水位表数据、现场实际状况,适时提出限速、封锁、开通申请。如堵塞物堆积,严重影响过水能力,及时拦停或扣发列车。
当水位达到危及警戒水位值时:工务段应立即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做好登记,要求对区间进行封锁。洪水有进一步上涨的可能时,可向路局申请重车压桥等措施加强梁跨的稳定性,防止梁跨被洪水冲走。在洪水流速缓慢且无大型漂流物的情况下,工务段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决定开通线路及限速、防护条件。
五、冒雨巡查制度
1、冒雨巡查制度
①当降雨量达到重点出巡警戒值时,工区加强对管内汛期防洪重点地点、防洪薄弱地段、及其它可能发生水害的地段进行重点巡查。
②当降雨量达到全员出巡警戒值时,该区段(与报警点相邻车站间)工务人员全员上道分批次轮班对管内所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工务段将出巡情况发至局防洪办;同时安排干部上机车添乘检查并密切关注雨量情况,及时向局防洪办汇报。
③当降雨达到限速警戒时,工务段第一时间提报限速申请并立即安排该区段工务人员全员上道加密巡查,同时安排干部上机车添乘检查,当线路恢复常速后,按照全员出巡警戒标准进行巡查。
④当降雨达到封锁警戒时,工务段第一时间提报封锁申请,并立即安排该区段工务人员应全员上道加密巡查,检查确认一个区段,开通一个区段。
2、冒雨巡查发现灾害处理原则
巡查人员在巡查途中发现侧沟堵塞、集中水流冲刷设备时必须立即处理;发现设备轻微损坏不影响行车时,如小的路肩冲沟、小型溜坍等,可继续巡查;发现水害险情时,要立即向工长或车间主任报告,迅速处理并就地进行安全监护;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水害时,应立即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防护和应急处理,确保行车安全,并立即按规定向上级报告险情。
3、结束巡查的条件
一般检查地段降雨结束后2小时,且经检查设备无异常。Ⅲ级防洪重点地点(含比照Ⅲ级防洪重点地点管理的未有效复旧的新生水害地段、新发现防洪薄弱地段)按巡回图巡查,当时、日、连续降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值及以上时,巡查时间分别为降雨结束后3、12、24小时,且均应经检查设备无异常。
六、雨后检查制度
1、雨后检查制度
降雨达出巡警戒值、限速警戒值和封锁警戒值时,冒雨巡查结束后24小时内,工务工区必须对管内设备组织全面检查,检查后必须有处理结果和措施,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形成闭环管理。
2、雨后检查时间
①当站区降雨达到出巡警戒雨量值时,雨后检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8小时。
②当降雨达到限速、封锁警戒雨量值或连续降雨量≥100mm以上,雨后全面检查时间不少于48小时,Ⅲ级防洪重点地点、薄弱地段检查时间不少于72小时。
3、雨后设备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山体:检查危岩是否松动、山坡有无开裂以及坑洼积水和陷穴等现象。
②路基:检查路基是否出现下沉、边坡有无开裂下错外鼓或溜坍、路基防护和加固设备有无开裂变形;半填和斜坡路基地段线路是否出现异常、“三沟”有无淤堵断裂渗漏、线路两侧供电塔杆有无歪斜下沉、铁路沿线有无影响路基稳定的人为活动(开荒种地、筑路修渠、挖砂取石、采矿爆破)等。
③桥梁(涵渠):检查桥梁墩台是否出现浅基、桥涵孔径是否满足泄洪需要、护锥铺砌导流设施是否开裂变形、台后或涵渠立交两端路基有无下沉、泥石流沟是否出现新增堆积物等。
④隧道:检查隧道严重漏水处所有无增多,洞顶排水设备是否损坏,仰坡是否发生塌方落石等。
⑤河防:检查临河及库区路基有无冲刷和坍岸、河岸防护及导流建筑物有无冲刷和损坏、河流形态是否发生不利于铁路的变迁。
⑥水库:检查铁路上游水库是否出现险情、铁路与水库的联系渠道是否通畅、水库发生意外时铁路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
⑦山体滑坡:检查滑坡范围内地表有无开裂、水沟有无断裂位移、树木有无歪斜、地下水出露有无变化等。
⑧新线:检查新线路基有无下沉塌陷、新增挡护设施有无开裂变形、路桥路涵过渡段路基是否下沉等。
七、防洪重点地点安全管理
1、I级防洪重点地点
凡雨量达全员出巡警戒值,现场必须有干部把关。检查周期:车间管理人员及所在工区工长每月全面覆盖检查不少于三遍(车间主任不少于两遍)。
2、Ⅱ级防洪重点地点
遇有大雨预报或降雨量达重点出巡警戒值时,看守人员应及时到位进行雨中及雨后一段时间的看守,连续降雨或强降雨结束后72小时,设备正常后方可取消看守。检查周期:车间管理人员及所在工区工长每月全面覆盖检查不少于三遍(车间主任不少于两遍)。
3、Ⅲ级防洪重点地点
检查周期:车间管理人员及所在工区工长每月全面覆盖检查不少于三遍(车间主任不少于两遍)。
4、防洪重点地点标志牌设置位置
标志牌内侧至线路中心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基础牢固。当线路为单线时,起点标志牌设在线路左侧,正面朝向列车运行方向。终点标志牌设在线路右侧,背面朝向列车运行方向。当线路为双线或多线时,应分别按线别设置。起点和终点标志牌均设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起点标志牌正面朝向列车运行方向,终点标志牌背面朝向列车运行方向。当两个相邻重点地点起终点间隔距离小于两倍埋设距离时,交叉地段可不埋设重点地点标志牌,只在两端埋设。
标志牌至防洪重点地点两端距离,列车时速120公里及以下区段,不小于800米;列车时速120公里以上至160公里及以下区段,不小于1400米;列车时速160公里以上区段,不小于2000米。
八、添乘制度
添乘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各车间、班组是否安排人员进行冒雨巡查;重点地段是否安排人员进行看守,看守人员是否按规定立岗接车;守机联控点呼叫应答是否落实到位;岩溶区段是否有人按规定巡查。
2)、检查沿线各山体是否有溜坍迹象(如树木植物倒伏、泥石流等)、水沟是否堵塞、是否存在异物侵限、是否存在危树等影响行车险情,发现异常情况后,必须当即通知调度及车间安排人员进行核实、处理。
3)、检查沿线有无影响路基稳定违建施工及矿山开采、上跨立交桥台护锥有无开裂下挫、桥梁上下游有无非法采砂、岩溶区段有无抽取地下水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