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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合同 篇13

2024-07-18 来源:汇意旅游网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第二条:项目承包方式和工期

  2.1承包方式:乙方包清工不包材料(不含土建部分)。

  2.2工期:

  本工期30天,自甲方通知施工日起计算(阴雨天顺延)。

  第三条:造价

  中央花瓣区域(圆形区域):150元/m2

  中央水景马赛克:60元/m2

  中央水景侧石:20元/m

  中央水景池压顶:50元/m

  广场普通铺贴:35元/m2

  广场四周收边:60元/m2

  陶土砖地面(含四周石材收边):35元/m2

  花坛墙壁面贴、景区外墙壁面贴、标示景墙面贴:60元/m2

  花坛压顶、景区外墙压顶、标示景墙压顶:50元/m

  草坪(含草皮购置):10元/m2

  景观灯柱:500元/个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 乙方进驻工地施工过程中每7天按工程量结算工程款,直至工程结束,包清工款项付清。

  第五条:甲方职责

  5.1向乙方提供无可争议的施工用地。

  5.2施工现场具备水、电、路三通和土地平整的条件。免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六条:乙方职责

  6.1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环境保护规定。按照甲方指定位置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7.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及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7.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7.3在正常施工中,确保施工工期,如甲方变更设计方案(以签证单为准),工期顺延。

  7.4因不可抗力影响(如暴雨等),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设备管线或其他附属设施等,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2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附则

  9.1本项目合同经双方 签署后生效。

  9.2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履行完成业主结清尾款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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