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建筑面积: 。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请在方框内打勾):
□包工包料
□其他: 。
第四条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 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 日内进场施工。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备进场条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
(六)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
第五条 工程价款
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工程价款,并附《预算单》,价款不含消防检测费:
合同价款的形成:以20__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为依据,结合设计图纸形成预算造价,经甲方审定后形成工程价款。如有增项,结算方式执行上述同等标准。
一、暂定价格。工程价款暂定,双方在结算时确定最终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暂定为:(大写) ,(小写) 。
(二)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 。
(三)结算依据:定额范围内的项目依据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定额;定额规定范围以外的材料及设备费用依据供应厂家发票或相关依据;施工工程量以甲方现场工程师签证为依据。
二、固定价格。工程价款固定,根据图纸及综合单价确定,仅在下列第(二)项情况出现的,调整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为:(大写) ,(小写) 。
(二)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1)乙方承包的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或者工程价款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双方作如下约定: ;
(2)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3)甲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
(三)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 。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预付工程价款的 %。
二、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价款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确定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工程量的计算
三、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或消防备案后 日内,甲方付至工程价款的 %。
四、本工程需要结算的,经双方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 日内,甲方付至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 %。
五、本工程质保金为本工程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 %,待质保期满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工程结算
一、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消防备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二、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 日内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第八条 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 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 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向甲方出具总工期进度计划,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乙方可以停止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使用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的,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
第九条 调试与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自行验收。
二、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