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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行赔偿?

2024-07-21 来源:汇意旅游网

劳动合同未签订,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支付2倍工资。劳动者同意签订合同但被公司拒绝,且未签订合同时间在2008年2月1日之后且满一个月后,才可获得双倍赔偿。若劳动者故意或不愿签订合同,则不适用此规定。此外,若用人单位满一年仍未签订合同,需支付两倍工资并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如果劳动者同意并积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拒绝签订,则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然而,如果劳动者故意或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不适用该条款。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除了支付每月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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