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在销售保健食品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在经营销售许可证范围内进行销售。此外,他们还需在销售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同时,保健食品的标签上应设置警示用语区,并在该区域标注警示用语,该区域的面积不得小于最小销售包装主要展示版面的20%。
法律分析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来销售保健食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在经营销售许可证范围内销售保健食品。
同时需要注意的,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还有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应当设置警示用语区及标注警示用语,警示用语区所占面积不应小于最小销售包装主要展示版面的20%。
拓展延伸
保健食品销售合规要求及监管措施
保健食品销售合规要求及监管措施主要涉及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和广告宣传等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包括生产过程的卫生条件、原材料的选择和质量检验;标明产品名称、成分表、适用人群和食用方法等信息;禁止虚假宣传,不得夸大功效或涉及疾病治疗等宣传;明确销售渠道,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销售行为。监管部门会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检,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选择有资质的销售商和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以确保自身权益和健康安全。
结语
保健食品销售合规要求及监管措施严格规范,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禁止虚假宣传,明确销售渠道。消费者应提高警惕,选择有资质的销售商和正规渠道购买,保障自身权益和健康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