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要求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或补偿资金证明,以及其他规定的材料。同时,安置房申请条件包括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5年以上、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自有住房、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就可以。安置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拓展延伸
离婚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及申请流程
离婚家庭在住房保障方面享有一定的政策支持。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无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安置房。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离婚家庭需要前往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其次,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给住房保障部门;最后,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家庭可以获得相应的安置房。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离婚家庭在住房保障方面享有政策支持,可以申请安置房。申请条件包括本市户籍、累计缴纳社会保险5年以上、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流程包括了解政策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给住房保障部门,最后等待审核结果。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