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课的教学目标一般包括认知目标、技能目标、思想情感目标。 认知目标分了解、理解和初步掌握三级。"了解"指对美术常识的初步认识,能再现和再认;"理解"指初步懂得所学知识的涵义,能作出简单的说明;"初步掌握"指能应用所学知识于简单的审美和创作活动。
技能目标分练习和初步学会两级。"练习"指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完成简单的技法、能力训练;“初步学会”指在简单的美术实践中,能初步独立地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
思想情感目标分接受、初步具有两级。"接受"指对教学中所涉及的兴趣、态度、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教育有认同的心理倾向,并初步影响自己的行为实践;"初步具有"(兴趣、感受)指通过教学和实践活动,对自然美、生活美、艺术美有所感受,逐步形成较稳定的兴趣、态度、思想品德及观念等,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为实践。
2、课时安排是以必学内容为依据的,教师在教学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3、课前准备份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提及的一般为本课需要准备的特殊物品。纸张、铅笔、蜡笔或油画棒、橡皮、小刀等常规用品,虽未提及,亦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