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制度。
1、学生大型活动,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由德育处组织、有班主任负责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
2、班级安全监督员,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3、对发现隐患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的`问题,要在举办活动前妥善处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4、举办大型活动前,学校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5、举办大型活动之前,学校与活动场所部门联系,检查活动场所安全措施,发现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因素,学校将终止其活动。
6、大型活动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通报学校德育处和学校领导,建立安全网络,保证联络畅通。
7、活动期间,如出现意外情况,学生要领导在统一组织下,按事先的分工,迅速、安全地把学生撤离现场。
8、大型活动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全力组织抢救,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9、学生出游的车辆,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驾驶的车辆。
10、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和水库游泳、洗澡、捕鱼。
11、需要乘船时,要严密组织,严防因混乱或擅自跳水造成人员伤亡。
12、学生在雷雨时,不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