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高质量的组织开展我校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根据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特制定本方案及措施。
一、培训目标
从20xx年——20xx年,我校教师全部完成新一轮继续教育全部课程,取得合格证书。
二、领导机构
干召学校成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主任)
成员:
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管理:
1、按照区教育局人事股的通知如数选派教师准时到进修学校报到、上课。
2、按区教育局的规定如数报销教师培训费用。
3、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安排好校本课程培训,保质保量完成70学时校本培训任务(其中信息技术10学时)。
四、纪律要求:
(一)教师应准时参加必修课(140学时)、选修课(44学时)和校本课程(70学时)的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请假,每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10元,旷课一天扣50元,确有特殊情况请假者,半天内班主任审批,半天以上由进修学校和总校校长审批,请假每一节扣5元,请假一天扣工资30元。学员误课超过总学时的20%不予结业(即考勤扣分累计不超过8分)。
(二)上课期间不准吸烟,不准醉酒后进入课堂,不准开手机。
(三)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作业、课题研究。
(四)积极配合授课教师参与互动、交流、研讨等活动。
五、培训结束后立即返校上课,否则按旷工论处。
1、教师从参加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之日起,就建立学籍(电子、文本双重),区教育局人事股、进修学校和教师所在学校各一份。
2、全校教师的学籍、统一编号,做到保管妥善、存放有序、数据清晰、及时登记。
3、学籍登记要实事求是,参加学习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登记,在补考合格后方可登记,没有参加培训的或无故不参加,出勤率不达标的取消其学籍,在业务水平考评中定为不合格教师。
六、学分管理制度
(一)其本学分。学员参加各门课程的学时数即为该门课程的基本学分。每门课程的学时不得不于满学时的80%,否则,该门课程学分为零。
(二)成绩系数
注:成绩中平时成绩(包括作业)占40%,结业成绩占60%。
(三)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基本学分×成绩系数
(四)总学分
总学分为各门课程学分之和。
(五)考核与结业
1、有一门以上(包括一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在规定时间(20xx——20xx年)内重修或补考。
2、总学分低分200分者不予结业。
3、出全勤且总学分在300分以上者可获得优秀学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证书管理办法:
1、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要设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作为教师参与培训的有效证件。(以下简称《证书》)
2、《证书》统一由市教育局鉴制,培训单位填写培训情况,区教育局审核签章后颁发。
3、《证书》要作为今后我校教师资格认定、评优、职称评定及聘任的`主要证件。
4、《证书》发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完规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网络课程、校本课程。考勤、考绩符合学分制要求。
(2)凡培训科目都要考核,且各科考核都要合格,若有不合格科目,必须参加补考,待全部合格后方可颁发《证书》。
八、实施步骤
从**年开始,按照区教育局人事股下达任务逐年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