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杭州云策包装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
1. 甲方系中国营销包装集成服务平台企业,通过针对上游供应商“一站式集成”模式以及针对下游客户“一体化服务”模式的整合与衔接,力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使客户能专注主营业务发展。
2. 甲方拥有强大的客户资源,有能力为乙方的产品、技术、服务对接需求客户。
3. 乙方同意本协议所列的“智力联盟服务细则”接受甲方的评估与考核。
一、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智力服务项目推广本着精诚合作互利互赢的理念,双方达成合作。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合作期限前一个月内,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
定义:
本协议中,除按照上文另具意义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1.“客户”指纳入甲方客户平台的,经甲方认证的具体采购产品、技术、服务的第三方。
2.“客户经理”即甲方任命的服务代表。具体负责与客户工作对接的甲方工作人员。
3.“项目代表“即乙方任命的代表。具体负责执行本协议相关内容的乙方工作人员。
4.“服务方案”即甲方制作,为客户就具体项目所拟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等方案,乙方具体执行的工作依据。
乙方所能提供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云策包装智力联盟服务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并给予认证。
2. 乙方通过甲方的考核及认证后,甲方有义务为其在平台客户群中予以推广,并促成业务销售目的。
3. 甲方促成乙方为客户提供商业服务后,有权利督促乙方按照《云策包装智力联盟业务服务细则》为客户提供服务。
4. 甲方有权从乙方交易金额中抽取一定比率作为合作所得,以及保证金等费用。
5. 由于乙方所提供产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进行工作建议和指导,乙方应予改正和完善。如有导致客户索赔的现象,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 本协议订立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其客户平台中为乙方进行项目推荐。
2. 乙方必须遵守《云策包装智力联盟服务细则》为客户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并接受客户以及甲方的考核。
3. 乙方在订立本协议后。即确认甲方为“一体化” 集成唯一合作伙伴, 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不得与任何和甲方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开展合作。
4.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及本合同结束一年内不得自行与甲方提供的客户建立商业合作关系。
5. 如有必要,乙方应与甲方,客户就具体的产品、技术、服务项目订立三方协议,进一步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关系。
6. 乙方有权利收取产品、技术、服务的相关款项。
7. 未经甲方及客户授权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及客户有关的任何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合作所得收益
双方合作项目的佣金制度,详见《合作佣金制度》(作为附表)并按其规定享有合作项目的佣金。
二、 保密性原则: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中涉及到的全部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如果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双方解除协议,乙方仍需履行保密义务期限为双方解除协议之日起三年内。
三、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切实的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按约履行合同的均视为违约。
2.乙方存在以下行为,甲方全将其列入智力联盟名单的黑名单并没收其保证金。解决与其一切合作并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1)一切商业贿赂行为。
(2)在经甲方安排接触客户订单以后,最终洽谈前未能正式签约的,私下与客户单位发生该业务往来的。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应当承担改正责任,不能改正,并导致对方经济损失(包括预期收益损失)对方应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并支付承担违约金伍万元整。
四、 其它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本协议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杭州云策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附表:
《合作佣金制度》
合作模式一: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服务合同的。甲方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乙方。乙方无须提取佣金给甲方。
合作模式二:甲方乙方与客户签订三方服务合同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25%支付甲方作为佣金。佣金支付时间:三方签订协议后,乙方三日内支付甲方全额佣金(税前金额)。
合作模式三:乙方推荐客户给甲方。甲方成交或签订合同。甲方按“包装托管协议”意向金额,按100万为基础1000元信息费。支付乙方。
佣金支付时间。签订协议后甲方三日内全额支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