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网点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网点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网点房描述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青岛市 区 路北村农贸市场 网点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网点房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网点房用途
1、甲方同意乙方将所租房屋作为经营使用,其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网点房的原有结构及用途。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 年零 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经营场所交付于乙方。
3、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经营场所返还于甲方。
四、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1、该房屋租金20xx年,20xx年,20xx年三年不变,20xx年,20xx年逐年递增 %,具体方式如下: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 第四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
3、该房屋付款方式为一年一缴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的网点房租赁费。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网点房,不承担网点房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网点房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市场管理,守法经营。如因乙方自行过失而引起的火灾及任何法律、法规行为,乙方应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和金额支付租金。
六、网点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正常使用前,乙方发现该网点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 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网点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网点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网点房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网点房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网点房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网点房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及装修方案,装修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网点的结构,因乙方装修引起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后果;同时,乙方就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空调安装、门头装饰的设置,均应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网点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网点房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三日内返还该网点房,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网点房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当前年租金的4‰向甲方支付该网点房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网点房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和转让
1、 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网点转租、分割给他人使用,不得 抵押、转借及买卖。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15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网点房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分割承租网点房的 。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网点房15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网点房或网点房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网点房及网点房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 租赁网点房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网点房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网点房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网点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乙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安全规定、卫生管理规定、逾期不支付水电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的,甲方有权收回该网点,该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千分之四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网点房,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千分之四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及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签字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补充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