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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复

来源:汇意旅游网

  平乐县文化旅游局:

  关于平乐县博物馆建设项目立项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弘扬我县悠久历史文化,丰富全县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我县精神文化建设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经研究,同意平乐县博物馆建设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平乐县博物馆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占地2.1251公顷,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博物馆房屋建筑,内含历史文物展览室、历史文化展映厅、民俗风情展览室、多媒体放映厅、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xx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

  六、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七、本立项文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在立项文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立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立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立项文件自动失效。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xx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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