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综合办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提出计划,经董事长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综合办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区域楼道、楼梯、洗漱间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综合办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由综合办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第十一条、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洗漱间由综合办负责安排保洁人员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综合办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通道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综合办负责安排保洁工人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长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客房的日常卫生由综合办负责抽调专人负责,其室内卫生必须保持整洁化,经常化。
第十六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通道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二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房前屋后等地角),每周至少清扫两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八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九条、洗漱间、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一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二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卫生将列入年度考核,凡本年内受到卫生处罚的部门,均不得参加评比先进。
第四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二十五条、认真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二十六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综合办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二十七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二十八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二十九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三十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三十一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三十二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三十三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三十四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三十五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三十六条、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三十七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三十八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三十九条、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四十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完毕后要进行清洗后的消毒。
第四十一条、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再食用时,必须先经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食用。
第四十二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四十三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四十四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五章、值班室、个人宿舍的卫生管理
第四十五条、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清理,个人宿舍卫生工作由个人负责,随时清扫。
第四十六条、地面每天最少用托布托两次,不许有污迹、垃圾随时清理,不许堆放。
第四十七条、被罩、床单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整洁。值班室被罩、床单由卫生员负责,每周清洗一次。
第四十八条、被子按叠放标准,排列整齐。
第四十九条、衣服放在衣架上,摆放整齐,不许乱堆乱放。第五十条、洗漱用品要拜访合理位置。
第五十一条、鞋统一摆放在床底,不许乱丢乱放。第五十二条、床下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
第五十三条、搞好个人卫生,宿舍要保持通风、干燥,无异味。
第五十四条、住宿人员每天将宿舍内的床、柜、沙发、桌椅等其他附属物品擦抹干净。
第五十五条、各宿舍每周做一次大扫除,并同意接受综合办组织的卫生大检查。
第六章、奖罚
第五十六条、综合办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七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办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在通告栏予以通告,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每次50~100元不等,对严重违反规定又不服从领导管理的,予以辞退: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定期卫生检查不达标,且连续两次倒数第一不整改的;
四、卫生抽查不合格,且卫生状况比较严重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七、不服从领导管理,我行我素,不采取整改措施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核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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