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及工资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学校食堂担任临时工作岗位,合同期限为一个学期(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7月以学生放假为准)。
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人。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负责按月(30天计算)支付乙方工资。
3、不负责乙方社保金的缴纳。临时用工合同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学校安排或调整。
2、遵守法纪,团结同事,和谐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食堂工作人员实行临时聘任制,合同每学期签订一次。
4、自行缴纳社保金。
5、乙方有事须向学校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乙方不服从学校管理,不听从安排的,甲方可以自行解除合同。
2、乙方无理取闹,打架扯皮,恐吓威胁,严重影响秩序的,甲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甲方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并解除合同。
4、乙方用不正当手段欺骗,盗窃财物的,甲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5、乙方因患传染性疾病,没有健康证明的,甲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6、乙方擅自离职,甲方视为乙方无故自行解除合同。
7、合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甲方视为无故解除合同并扣出500元的合同保证金。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本合同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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