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项目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件:
乙方: 项目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件: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软件技术支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技术支持的项目内容。
第二条 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网站资料(如文章、图片等资料)由甲方自行上传。
第四条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标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以据本合同委托创作的作品。
第五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七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福州市台江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技术支持内容、协议金额。
1.项目内容:长乐消防大队软件技术支持服务
2.协议金额:
软件技术支持服务费用: 整, 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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