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我国当前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3-01-14 来源:汇意旅游网


我国当前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形式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民间地区有了更多可供支配的闲散资金,民间借贷在内容上、形式上、规模上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与此同时,由于国家信贷政策的收紧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以及国家允许民间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法律环境,这些都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民间资金的流动,也使得民间借贷活动日趋频繁。然而目前我过法律体系中仍没有民间借贷这一概念,监管机关于1996年为借贷活动制定的《贷款通则》,早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快立法维护民间金融秩序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在介绍我国现阶段民间借贷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我国尽快建立民间借贷法律体系进行积极的探索。 【关键词】民间借贷;正当性;信息披露制度 一、我国当前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自古就有。改革开放后,在东南沿海地区一度活跃。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开始受到国家严格管制。实践证明,新政策的推出,给民间借贷市场的勃兴注入了巨大动力。一方面,民间借贷走红网络经济就是一例典型,一批网络借贷平台的应运而生,更使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快速完成交易。另一方面,各地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快速发展也是一例典型。近些年来,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民间借贷确

实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然而,2011年全国多地发生的民间借贷信用危机令人记忆深刻。民间借贷潜在风险巨大,浙江、福建、山西、内蒙古等地接连发生的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直接破坏了民间信用机制,冲击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2012年民间资本与房地产业研究总报告》也指出,鄂尔多斯2011年1-5月民间投资为393.11亿元,同比增长27.7%,而2012年1-5月为481.92亿元,同比增速下降至22.6%。另外,报告指出,截至2012年3月,山西省企业参与民间融资余额约为180.39亿元,较2011年9月下降了约60亿元,下降约30%。虽然政府的最终介入及其扶持政策暂时稳定了市场信心,但民间借贷的制度风险及其法律规制问题实已无法回避。由政策驱动的民间借贷市场所表现出的这种非理性繁荣,无疑已向金融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

二、我国当前民间借贷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从理论看,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则相对滞后

民间借贷组织的主体地位问题、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管制问题以及民间借贷交易的信息监测问题等,是当前民间借贷需要法律规制的重点所在。这些规则的确立是一项系统的法律工程,司法解释恐怕难以独当此任,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民间借贷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是否受到了全面保护?民间借贷有无合法性边界,其合法与非法的边界究竟在哪里?改革开

放以来,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有关民间借贷的立法却一直滞后于社会实践。从现有的法律规则看,主要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刑法》以及《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学者指出,我国民间借贷的根本问题在于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与充分的法律保护,这一说法值得我们深思。 (二)从现实看,民间借贷既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

当形形色色的民间借贷案件涌入法院,法律对政策的严格制约力便被个案反复凸显出来。毕竟政策不同于法律,由于政策不具有法律的普遍性、强制性、严谨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因此民间借贷的法律调整机制正被更多的社会公众所看重。对于当前的民间借贷而言,法律规则的滞后与法律保护的乏力无疑是最为突出的问题。如何才能实现法律与现行政策之间的统一与协调,这些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现实课题。

三、规范我国当前民间借贷的几点建议

首先,必须明确民间借贷身份。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一直没能给民间借贷一个明确的身份和地位,更没能将其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借贷法》。一是给予民间借贷合法的地位,对拥有资金、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在可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应允许其开办贷款业务,并予以一定的利率浮动空间,以保护和引导正当的民间借贷行为,为民间金融搭建规范化、合法化的制度平台。二是进一步规范民间

借贷融资秩序,加强对民间借贷融资市场的监管,制止和打击违法违规、恶意提高民间借贷融资标准等扰乱民间借贷秩序的行为,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民间贷款、担保和信用评级机制,促进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必须进行专门监管。民间借贷不同于银行资金,在监督和管理的方式、方法上有着显著不同。对民间借贷必须进行专门的监测,定期采集民间借贷活动的有关数据,及时掌握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利率水平、交易对象等变动情况,为有关部门制定宏观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最后,要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民间借贷往往是在民间金融机构、亲朋好友之间进行,借贷双方完全基于信用,但借贷资金的总体规模、去向、经营状况等信息非常不透明。因此,有必要要求企业按照规定披露财务状况、资金的用途、运用效益等情况,让贷款人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判断能力。只有当政策与法律良性作用、相互促进、彼此补充时,民间借贷市场才有望真正步入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参考文献:

[1]岳彩申.民间规制的重点及立法建议[j].中国法学,2011,(05).

[2]张立先.我国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及防范路径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09,(1).

[3]王晓岭.关于完善我国民间借贷立法的若干思考[j].法

制与社会,2007,(9).

[4]王晓岭.关于完善我国民间借贷立法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7,(9) .

[5]赵建敏,刘静.论我国农村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j].现代企业教育(下半月),2011.0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