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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工作流程

2023-01-21 来源:汇意旅游网
一、建设项目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工作流程

根据环保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及省厅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自主验收工作流程。

1、建设项目取得环评批复 企业应自行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水、气有关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公示竣工日期 2、企业建设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按环评要求建成后,可向当地环保部门申领广东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进行调试 涉及噪声、固废的企业,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现场检查 公示调试起止日期 3、调试合格后,企业可进行验收工作,组织现场监测工作,监测机构出具验收监测报告(如企业排放污染物同时含有水、气、声、固废的,可统一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组织验收工作会议,专家提出验收组专家意见,企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组卷形成最终验收报告。同时当地环保局对项目噪声、固废出具验收意见。 4、企业应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的少于20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后,应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并向环保部门申领广东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 6、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二、申请建设项目投料调试环保“三同时”

检查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 2、技术评估报告 3、环评批复 4、自查报告 5、投料调试申请

6、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公示项目竣工日期

三、申请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设施验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申请

四、注意事项:

1、验收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

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或者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的,验收可以适当延期,但验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的时间。 2、验收范围

目前企业自主验收只针对气、水污染防治设施;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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