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档案信息网络传播面临的法律困境及对策

2024-08-26 来源:汇意旅游网
穆 ④ 2 摘 要关键词档案信息 网络传播潼 口法律影响 鳓麟 谢海洋 《 河北大学王素娟本文就《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两部法规对档案信息网络传播所产生的影响做了深 层次分析的同时,对档案信息网络传播如何走出困境提出几点建议。 境中,还存有档案信息被不合法窃取的潜在危险,这只是网络技 如今,随着众多档案网站的建立,档案信息的网络传播已成为 档案信息传播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网络信息传播的复杂性,如何 处理档案权利人、档案机构和档案用户之间的关系,成为档案信息 术上的问题。如果被窃取的档案涉及的内容十分机密,那么就可 能造成严重损失。在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信息公开,则更 是把档案信息传播推向了一条更为曲折难走的深巷。因为,档案 网站公开的档案信息越多,其信息遭到非法利用的几率就越大, 档案网站权利人的权益也就越容易被侵犯。 网络传播亟待解决的问题。2006年7月1日,承载着众多权利人、 网络服务提供商和广大网民的利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正式实施。同时,为了顺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大趋势,《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 务会议通过,也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两个条例的相继出台, 3.档案信息网络传播所面临的法律困境。《信息网络传播权 保护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两部法规,使档案信息的网 络传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法律困境,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家 档案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机构,档案机构肩负着向公众进 是我国规范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重要举措,它们对档案信息网络 传播也必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一、档案信息网络传播陷入法律困境 行信息公开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更是强化了档 案部门作为信息公开园地的地位。若是档案部门不将信息公布出 来,不仅使大量档案信息不能够充分流通,而且从法律层面上来 讲,还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触犯公民的知情权。另一方 在档案现实工作中,某些权利人希望控制档案的利用范围,保 护其隐私;而档案用户是要设法获取法定允许利用的档案信息;档 案部门则是要力图在保护好档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 需要。此三个主体相互作用,必然引起矛盾,再加上复杂的网络传 播环境,使各主体维护自身利益更加困难。档案信息网络传播面临 的法律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面,档案作品中许多是未发表过的,对传统的纸质档案信息进行 数字化处理,虽然可以保护档案原件,但要将这些档案作品公开 在网上传播,会侵害权利人的权利,所以档案馆在公开信息时必 须要谨慎,否则很可能受到侵权的指控。另外,若是政府信息在公 开后遭到非法利用,其后果可能更糟。从更深层次来讲,档案信息 网络传播所面临的这种法律困境主要是由于信息“公开”与“保 密”之间的矛盾。信息资源要达到最优配置,必须要以充分的公开 1.《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要求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使档 案用户的利用受到制约。档案用户登陆档案网站,必定是想获得 法定允许利用的一切档案信息,档案馆也正在不断努力开发其所 藏档案信息资源,以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和档案馆在公众心目中的 地位。从我国大多数档案部门的馆藏特点来看,虽然大部分的档 案作品并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但仍有少部分档案,例如私人档 与流通为前提,而当信息进行充分流通后,所有个体都共享此信 息时,又必然会对信息资源的原始拥有者造成一定的损害。一般 来说,公开的范围与保密的范围是成反比的,如何处理二者之间 案会涉及这一问题。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出台,保护 了档案信息权利人的利益,同时势必会限制部分档案信息的传播 利用,而且对于此种档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处理不好的话, 必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数字档案馆的建设,也就必然会制约用户 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的关系,一直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而我国目前出台的《信息网 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两部法规正是我国 在解决此问题上所做出的努力之一,不幸的是档案机构的特殊地 位使其正处在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夹缝之中,既要为档案权利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信息公开,使档案信息遭到非法 人保护好档案,又要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最终使得档案机构在 利用的几率增大。网络是个大舞台,在此环境中,对于档案信息传 播的受众者很难控制。网络所特有的超链接功能及复制、下载各 现实工作中如履薄冰,进退两难。 二、为档案信息网络传播走出困境提出的几点建议 类信息方便等优势使得档案信息的自传播过程易如反掌,同时这 1.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传播要以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为基 种自传播不论在传播范围还是传播效率上都达到了传统方式难 以企及的程度,只要是上升到数字平台上的档案信息,都可能被 人肆意传播。例如,用户在利用档案馆提供的电子论坛、电子布告 版等栏目开展信息交流时,会在短时间内对档案作品作频繁的、 指明出处,这样就难免会侵犯档案拥有者的版权。同时在网络环 准。档案信息资源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部门的信 息化已纳入国家信息化日程当中。电子政务是国家信息化的龙头, 各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档案网站建设纳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 的规划当中。国外的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先进经验表明,电子政务 大量的摘录引用,此时往往就不会按照传统的版权法要求,随时 是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驱动力之一,档案网站不仅应该在形式 上与政府网站保持统一,更重要的是加强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的 兰2009 5 下半月■团 一 口摘要徐州工程学院万秀萍 关键词濒危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通过一定机制实现濒危档案文献遗产永续存在,是现代经济理论与档案 文化理论有机结合而提出的一个新课题。 濒危档案文献遗产保护 濒危档案文献遗产主要是指严重损坏、濒临消失,急需抢救 与保护的档案文献遗产。它们一般具有以下特点:(1)对某地区或 某时段社会活动有特别的意义;(2)较为稀少,有濒临消失的危 产已通过评定入选名录。 一、濒危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市场失灵 目前,我国应借鉴国外濒危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经验和教 险;(3)破损较为严重,存在彻底损坏的可能lll。无论具备三点中任 何两点,这些档案文献遗产都具有重要的保存价值且存在永久消 失的危险。对于我国大多数档案馆,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应优先 通过特殊的保管方式和特别的保护方法,尽可能地使其脱离濒危 状态,有效延长其保存寿命,恢复其信息的可读性,充分发挥档案 文献遗产的价值。1992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国 际档案理事会(ICA)的共同努力下,“世界记忆工程”开始实施,并 训,努力探索濒危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有效途径,全力加强濒危 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机制研究。 1.濒危档案义献遗产保护存在系统性风险。在档案保护中, 系统性风险!J!IJ是指所有影响濒危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相关性因 素,如档案文献纸质载体、字迹材料、环境、时间和社会因素等。系 统性风险破坏了档案文献遗产管理人分散濒危风险的能力,阻碍 了档案管理人基本职能的充分发挥。档案管理人面对系统性风 建立了《世界记忆名录》,其关注和保护的主题完全集中在包括档 案、手稿和图书等各种文献遗产上。1996年由国家档案局牵头组 织成立了“世界记忆工程”中国委员会,并于2000年正式启动了 “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丁程”,开始对我国档案文献遗产中的佼佼者 进行申报和评估工作,以建立国家级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 录》。到目前为止,首批48件(组)和第二批35件(组)档案文献遗 共享和沟通,使之与国家电子政务的步伐保持协调一致。 机构要想走出困境,必须依靠政府提供法律保障。必须承认,目前, 险,需要提高认识,保持警惕,引入外部救济机制。 2.濒危档案史献遗产保护的双重正外部性。濒危档案文献遗 产保护的双重正外部性主要体现在社会对濒危档案文献遗产“消 费”(或需求)和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机构对濒危档案文献遗产保护 “生产”(或供给)两个方面,具有供给和需求双重的正外部性。 (1)濒危档案文献遗产“消费”的正外部性与“需求不足”。濒 留言或论坛等栏I=1,对档案用户提 的问题和建议予以及时的反 深入了解档案Ⅲ户的信息需求。一句话,就是要遵循“以用户为中 2.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传播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后盾。档案 馈,加强档案机构与公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并通过各种反馈意见 我国在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传播方面的立法工作还做得不够,《信 心”的原则, 町能的满足川户的合理需求,以提高档案信息资源 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两部法规仅仅 传播的水平 是个开始,在初期遇到各种困难也是正常的。我们相信,随着我国 源的网络传播必定会有一个愈加坚实的法律后盾。 5.卡、l{案信 乜.资源的网络传播要以力l】强行业自修为基础。档案 的版权意识与版卡义保护技能,使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在法律规范 内进行。第一,在内部开展版权理论培训,特别是要强化网络信息 知识产权理论的教育活动;第二,要使_T作人员转变观念,接受一 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网络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档案信息资 机构要加强行 I我修烁,不断提高机构内¨『:作人员和档案用户 3.档案信息资源网络传播要以加强档案开放和有效利用为根 本。很多档案网站,不是将更多的档案全文上传,供用户下载或利 用,而是选择其他更为适当和安全的方式公开全文。这是档案部门 是应考虑要怎样更好的公开,怎样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只将网站的 些授权许可、法定许可等概念;第三,对档案权利人做好知识产权 用作品新的价格模式进行深入研究等等。 不要怕“引火上身”。此外,还可以对利 逃避现实的表现。档案机构是公益性机构,不能惧怕信息公开,而 宣传教育与知识普及工作,架构组建起来,那只是一具空壳而已,还必须要有档案信息资源的 血肉补充。我国档案机构网站的构建必须从窗口型网站向资源型 网站转变,提高档案信息资源网络传播的深度和广度,这样才能真 正实现档案网站的自身价值。 4.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传播要以深入了解档案_耳j户的信息 总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施行,意味着以档案机构为代表的公权和著作权人享有的私权将 在新立法层面上展开博弈,档案机构虽然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 地,但档案服务是公益性事业,档案部门还是应坚定博弈的信念与 决心,促进权利制衡.为公众利益争取更加有利的法律条件。_ 【1]卫奕.论网络档; 【2】王进.我国第一叶 【3】秦珂.档案界对 【4]颜祥林.档案信 ★作者简介:谢海 王素娟,河北大学  需求为依托。档案信息网络传播的目的是为档案用户提供网络信 参考文献:息服务,这必须建立在深入了解档案用户的信息需求的基础上。档 案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各种互动渠道、完善用户参与的制度。档案网 站可以利用网络环境的优势,加强对互动栏目的建设,办好建议、 圈兰2009台.5世-F ̄-界EJ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