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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个税申报方式

2022-10-17 来源:汇意旅游网

个税申报方式可修改。纳税人可向所在公司申请修改。申报方式包括数据电文、邮寄、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或委托中介机构代办。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以所得人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为单位或个人。纳税人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给扣缴义务人。

法律分析

个税申报方式可以修改。具体可以向所在公司进行申请修改。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采取何种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具体方式是:

一、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

二、纳税人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拓展延伸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的变更方案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的变更方案是指对现行个税申报方式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申报效率、减少纳税人的申报负担,并确保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准确性。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措施:简化申报流程,提供便捷的电子申报平台;加强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减少纳税人重复填报信息的问题;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明确纳税人的义务和权益;加强税务部门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纳税人对申报方式变更的理解和接受度。通过这些改革措施,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的变更方案旨在提高申报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并促进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结语

个税申报方式的修改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便利性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申报。可以向所在公司提出申请修改,也可以选择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或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此外,纳税人还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纳税人的识别号码和扣缴义务人的要求,以确保纳税的准确性和公平性。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的改革方案旨在简化流程、提供便捷的电子申报平台、减少重复填报信息等,以提高申报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并推进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税收优惠第八十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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