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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取暖费发放标准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发放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取暖费标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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