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面对非法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或被征收人在维权的过程中,应该始终做到清醒理智,依法维权。其次,从得知将要进行房屋拆迁起便树立“证据意识”,时刻注意搜集与保存重要的证据。最后,不要忽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一程序往往是搜集其他证据的基础。通过信息公开程序,通常能够找到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点,利用此程序获得的相关证据材料可以有针对性地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农村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农村房屋被强拆的,其处理措施为:
1、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
2、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
虽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强拆,有的警方甚至可能拒绝出警,但是否报警、警方如何回这些行为对我们后期维权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警察是否出警,是否作为,都是后期维权很重要的证据,当事人不可忽视。及时收集证据。如果拆迁队到达现场后实施强拆,在保证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记录。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留证据,方便后期维权。
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二、农村拆迁签了拆迁合同才对需要赔偿吗
农村拆迁被强行签订拆迁合同,如果强行拆迁是政府经过法定的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合法的,其他由政府进行的强行拆迁一般都是违法的,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权。根据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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