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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意外受伤费用该谁承担

来源:汇意旅游网

学生在校意外受伤,费用由学校承担,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是学生在学校受伤,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如果因为学校以外的人员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受侵权职责;学校未尽有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学生在学校意外摔伤农合可以报销吗

1、摔伤属于一般的意外伤害,是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

2、但是打架斗殴、交通肇事、自杀自残、工伤及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医保是不可以报销的,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按照比例给与报销。

孩子在学校受伤如何赔偿

1、孩子在学校受伤赔偿的依据也是适用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其赔偿的项目一般涉及以下内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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