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外 派 协 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住 址:
甲方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将乙方外派至 项目部,乙方在外派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及项目部有关要求,执行外派协议内容,充分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及利益。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期限
乙方被派往项目部工作期限原则上为派出之日起至工程结束(竣工验收合格)或改派至其他项目部或调回至甲方之日止。
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要求
1、乙方同意被公司派往 项目部(工程地点: )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外派期间由项目管理处直接管理,接受项目管理处的考核。
2、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完成指定任务,辅助项目部(或分公司)按照甲方规章制度
要求开展质量、安全及日常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管理项目部(或分公司)印章,严格执行甲方印章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部用印文件登记台帐;
(2)、协助、配合项目经理(项目承包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参与生产管理、成本控制和相关协调工作;
(3)、掌握和了解工程进度、节点计划实施情况,项目部的生产能力与实现合同工期情况,劳动力组织和主要施工机具情况,设计变更与工程进度情况等,每月 日之前向甲方上报项目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月报表;
(4)、按时参加甲方月度生产经营调度会及项目管理会议;
(5)、 认真履行在项目部的岗位工作职责 ;
(6)、 ;
(7)、 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3、工作要求
(1)、乙方外派后需尽快熟悉项目部各工作开展情况及规章制度,并于外派后20日内书面提交外派期间工作安排及计划报项目管理处;
(2)、乙方于每月28日前向项目管理处处长报告该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
(3)、乙方应当充分维护项目部及甲方权利,二者有冲突时,优先考虑甲方权利;
(4)、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履行协议内容,协议期内为项目部提供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岗位或者脱离岗位。
三、劳动报酬及福利
1、乙方外派期间月基本工资为 元/月,外派津贴为 元/天,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每月 日为发薪日。
2、通讯费用、交通费用等其他福利等执行《项目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及甲方公司规定,乙方的考勤按照项目部制度规定,外派期间的休假可参照《项目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3、乙方外派期间的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
4、乙方外派期间由项目管理处进行绩效考核,项目管理处根据乙方考核期间的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告常务副总,作为乙方年终奖金发放及工资或职务晋升依据。
5、乙方外派期间取得优秀表现的,享有以下权利:
(1)、外派结束后参与甲方公司及集团内部中层工作岗位竞聘中优先予以录用,;
(2)、外派期间年终绩效考核达到 分的,下年度工资上调一级别。
四、解除协议
1、外派期间,甲方不得无故辞退乙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外派协议并考虑终止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或者外派项目部的规章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指出后不予改正的;
(2)、拒绝接受甲方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3)、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及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或较坏影响的;
(4)、违法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类解除外派协议或者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费用。
2、外派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该协议。
3、外派期满后,外派协议效力终止,甲乙双方有劳动合同的,继续执行劳动合同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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