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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大会不规范整改措施

2024-09-16 来源:汇意旅游网
村民代表大会不规范整改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区2018年度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扎实整改反馈的问题,经研究,现制定古泉镇2018年度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精准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我镇脱贫攻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改,杜绝排查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发生,全面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二、整改任务 (一)资金项目类

1.2018年度市际交叉考核反馈:村级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不规范,资料没有分类归档。2018年5月份,建立村级项目库时,有贫困户项目申请与项目库公示内容不一致;项目库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存在明显补写现象,研究项目库会议记录人均为同一人,但字迹明显不同;2018年11月项目库动态调整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与公示项目清单不一致。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结合村情概况,进一步规范镇村两级项目库建设。二是根据区扶贫局的指导,加强对村项目谋划,增强乡村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长效性。三是加强项目库管理,因人因户因村开展项目库建设,实行入库项目及时更新、动态调整、有进有出,联动推进产业扶贫,联合镇各相关部门,齐头推进项目库规范化建设。

2.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项目库公示内容不全,公示内容缺监督举报。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和指导力度,不断规范和完善我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并按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库公示公告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库公示内容,加强群众参与度。

(二)金融扶贫类

1.2018年度市际交叉考核反馈: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有偏差。2018年6月,实施金融扶贫,政策宣传为户贷合作经营,但大部分实为户贷企用。所实施的小额信贷项目中绝大多数贫困户家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贫困户并没有以“合作、合营或合伙”模式参与,而是直接按6%获得收益,群众参与度低。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户还方向,大力推广“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对有自主发展能力和发展条件较好\"自愿参与\"农业经营主体合伙合作合营抱团发展、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实

行\"应贷尽贷”,加大引导贫困户自营发展力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抱团发展”,推动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合规发放。

2.2018年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反馈:金融潜在金融风险较大。存在部分小额信贷用来发展产业,虽然我镇建立了农业保险机制,但受到自然灾害、病虫害、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农业产业项目发展存在较大的风险,进而带来还贷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扎实推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及“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加强风险防范。二是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稳妥办理续贷和展期,积极应对或将迎来的还款高峰,推动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使用。三是高度关注片面追求贷款规模和覆盖面、以扶贫名义过度举债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四是持续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成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2018年省脱贫攻坚暗访反馈:金融扶贫群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扶贫小额信贷采用“一自三合”模式开展,但个别群众参与合伙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够。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区金融办提升金融体系普惠性,优化我镇金融生态环境,推进信用户、信用村评定,健全贫困户信用评价体系,大力发展信用贷款业务。二是加强对已脱贫户金融政策运用,确保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激发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

(三)基础工作类

1.2018年度市际交叉考核反馈:有些村存在明显的未整户识别问题;有贫困户不能实现长期稳定脱贫;发展产业不能够为其带来长期稳定增收;贫困户发展户贷社管合作、合营发展或户贷企用,不知道自己的贷款入股到了哪里以及主要经营的产业;帮扶责任人未给与实质性帮扶;贫困户对帮扶联系人工作不满意。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状况,对基础信息有变化的及时予以更新、补充和完善,对识别不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二是坚持扶贫措施到户到人,全面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不同户情况、产业特色和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三是坚持问题排查到户到人,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排查,立行立改。四是逐户逐人明晰细化扶贫对象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动态管理,脱贫产业需求,帮扶取得成效。五是坚持帮扶工作到户到人,大力推广“一自三合”产业扶贫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合作合营、订单帮扶等有效做法,提升贫困人口与帮扶措施、产业就业的利益联结度。

2.2018年度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反馈:部分村扶贫干部队伍稳定性不够。个别村专干变动频繁,目的是想配强干部队伍,虽然涉及面不大,但新上任干部需要熟悉环境,熟悉扶贫政策,工作业务不够熟练,

影响了扶贫工作的连续性。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各村扶贫专干业务素质,认真落实全员培训。二是强化日常管理,落实提高村级专干待遇,推动人在岗、心在村。三是强化考核奖惩,压实各相关责任。

3.2018年省脱贫攻坚暗访反馈:《扶贫手册》存在的问题,2018年以前扶贫手册均是自己设计,今年已重新更换,但以前的扶贫手册还在户档中,且2018年新更换的扶贫手册很多都是从2018年才开始记录;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扶贫手册中,帮扶措施多,成效少,而且帮扶成效没有记录具体日期,只笼统记录年份;评议程序存在逻辑错误,通过查看村级台账发现,15年脱贫户在申请脱贫程序上存在逻辑错误,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的日期比本人申请脱贫的日期要早。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统一制定村级扶贫资料整改及扶贫手册填写规范提示单等。二是结合“夏季攻势”整改提升行动,全面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地毯式排查整改工作,组织人员对排查发现的基础资料和信息不准确、填写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进行核实,及时更正、补充完善。三是组织开展日常督查,查看村级扶贫档案资料是否规范。

(四)综合帮扶类

1.2018年省脱贫攻坚暗访反馈:非贫困村与贫困村在工作上还存在差距。非贫困村基础道路设施较差。存在扶贫资金项目、帮扶力量、帮扶

措施、政策落实等方面都远远比不上贫困村。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树立一盘棋的扶贫思想,以全面脱贫为战略目标,积极关注和重视各村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注重均衡发展,积极提升各村帮扶的组织化程度。二是要强化“一揽子”扶贫措施,要灵活利用政策,统筹协调安排好项目和资金,尤其是在道路、水利、电力等具有普惠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上做到同向发展,防止出现新的不平衡现象,合理安排资金,合理配套项目。三是合理调配力量,统一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

2.2018年省脱贫攻坚暗访反馈:边缘群体关注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收入略高于贫困标准的边缘户关注度不够。主要整改措施:一是精准摸排建立台账,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根本,各村社区组织干部,对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户、大病或重度慢性病人户、重度残疾户、发生重大家庭变故户等重点群体入户排查经村两委及扶贫小组会议讨论,建立边缘户台账。二是建立联系走访帮扶机制,积极探索临时救助、政府帮扶、社会帮扶,组织各村边缘户家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到相关企业或就近的扶贫车间务工。三是采取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措施,精准解决边缘户的特殊困难和实际问题,有效化解致贫风险,切实防止边缘户陷入贫困。

三、时间安排

专项排查整改工作自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9年5月20日前)

坚持将2018年度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年内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作为“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重要抓手,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关键举措,深入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部署排查整改工作。

(二)全面整改(2019年5月20日-2019年6月20日)

围绕整改工作重点,严把标尺、严格查纠,深入对照、深刻剖析、深挖病灶,逐项建立问题清单,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对于能够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彻查彻改;对于必须进行专项整治的,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计划,出重拳下猛药,务求取得实效;对于需进一步研究协调的,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尽快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实施。

(三)总结提升(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10日)

坚持抓当前、促长远、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统筹兼顾、抓细抓常,强化源头把控、长效监管,持续提升脱贫攻坚成效。6月25日前,各村将整改工作相关工作台帐、整改佐证资料、工作成效总结等材料报镇扶贫站。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到位。镇扶贫站要强化政治站位、强化监管防控、强化长效机制,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

迫感,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整改落实,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强化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成因剖析到位、阻点排除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工作提升到位,以显著的整改工作成效迎接省、市、区督查巡查。

(二) 瞄准整改重点,把握工作进度。各村、社区要深入排查整改,注重对标对表、纠错纠偏、问责问效,做到有整改方案、有细化目标、有具体措施、有明晰时限、有责任分工,瞄准重点,把握进度,全方位推动排查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准。

(三)强化统筹推进,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查摆问题和整改问题、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统筹推进,避免打乱战、顾此失彼。确保突出问题整改精准深入,对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安排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注重督促落实,加强工作通报。各村、社区要将严和实的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督战机制。镇扶贫站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查,到群众家里去发现问题,及时深入掌握全镇排查整改情况,随机定向有针对性组织调度排查整改工作,并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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