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完善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的探讨

来源:汇意旅游网
第21卷第1期2015年2月山东工会论坛

ShandongTradeUnions’Tribune

Vol.21No.1

Feb.2015完善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的探讨

刘云峰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广东广州510010)

[摘要]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是当前国有企业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主观、客观的诸多原因,国有企业的部分职工生活存在着困难,对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构成了隐患。因此,应完善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机制,达到务实性和前瞻性相统一,加强机制建设和群众监督,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不断促进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机制;民主监督;维护职能[中图分类号]D41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416(2015)01—0037—02

一、职工致困的原因分析

困难职工致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经济体制和政策变动方面的因素,也有困难职工个人的因素;既有现实的因素,也有历史的因素,而且多种因素相互交叉,错综复杂。一是职工个人因素。例如,有些职工文化素质差、能力低,导致收入低或致失业;有些职工家庭人口多,职工赡养负担过重;有些职工家庭有残疾人、出现意外灾害、丧偶离异或者有不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好逸恶劳、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等。以上原因都有可能使得职工家庭陷入贫困,使职工成为困难职工。二是由于社会因素引起的,如许多困难职工家庭是“半边户”,即家属是农村户口,或家属无固定工作又生活在城市中,家庭收入少、开支大、负担重,从而陷于贫困。此外,由于现在市场竞争压力大,对人员技能和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兼并破产、下岗分流都导致国有企业职工在压力下不断竞争,而相对困难的职工面临着家庭和工作的双重压力,久而久之,部分职工对工作的信心日渐减弱,最后被迫下岗、转岗。

二、帮扶困难职工机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帮扶保障机制的建设明显滞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面较窄,部分职工未被覆盖。例如,企业招聘的劳务工与正式职工就存在着明显的待遇差异;二是保障水平低,有些企业设立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过低,难以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三是保障的水平差异大,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国有企业之间困难职工帮扶的力度和水平差异大,保障资金难以在较大范

收稿日期:2015-01-08

围调剂。同时,由于企业的住房、福利等政策机制的不完善,特别是廉租房建设的滞后,也导致困难职工生活水平的低下。

此外,虽然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已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得不到及时实施到位,困难职工在某些时间段得不到企业的帮扶。例如,有的企业帮扶困难职工存在随意性、短期化倾向的问题;有的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的部门职能定位不清,职责规范界限不清,帮扶困难职工机制的功能不强,出现了“困难职工帮扶处处碰壁”的现象。因此,困难职工帮扶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都有待加强。

三、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的几点思考(一)加强帮扶机制建设,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

“机制”本义是指机器的构造和运作原理,借指事物的内在工作方式,包括有关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各种变化的相互联系。因此,从机制的概念出发,我们要扩大企业保障的覆盖面,促进帮扶困难职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需要健全职工意愿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利益维护机制等,通过机制的激励与约束功能,使影响帮扶困难职工的问题始终处于能够及时发现、不断解决、跟踪反馈和逐步完善的良性运行当中,切实减少并杜绝随意性、短期化倾向的发生,形成大帮扶格局。要通过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使帮扶机制不断得到健全完善,作用得到切实发挥,使所有的困难职工都能享受

作者简介:刘云峰(1966-),男,湖南醴陵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工会主席,政工师。

37

刘云峰:完善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的探讨

基本的社会保障。同时,要注重务实性与前瞻性的统一,正视眼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服务职工网络系统、手机信息系统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帮扶热线电话、电子信箱、飞信、QQ群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帮扶平台,及时掌握职工的困难程度。要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联系困难职工的沟通机制,做好领导干部联系困难职工包保机制,及时听取困难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利益诉求机制,有计划地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地对困难职工提出的诉求进行处理,确保困难职工的呼声能够及时得到表达和回应。要推进脱贫计划,促进困难职工家庭和睦,促进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权益和社会发展权益的保障。

(二)加强群众公共监督,确保帮扶工作阳光操作

公共监督是所有监督机制的基础和力量源泉,是一种最根本、最直接的监督。从源头上加强群众监督,有利于实现帮扶最大化,有利于实现帮扶工作由“输血”功能转化为“造血”功能。要通过建立健全帮扶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帮扶资金的监督,形成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确保帮扶工作做到阳光操作,确保将有限的帮困资金全部用在困难职工身上。具体来说,一方面,在失业帮扶基金、医疗救助帮扶基金、补充养老帮扶基金等运行中,一定要做到公开透明,并采取多种方式充实企业帮扶困难职工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帮扶项目到位、资金到位和运行正常;要让职工群众至始至终参与到对企业福利支出、保障基金收支运行活动的监督中,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如发现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另一方

面,对所有实施帮扶的资金都要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即使是一些临时性的救济帮扶,也必须加强群众监督,及时有效地为那些低收入家庭提供救济,对那些依靠工资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对于企业而言,职能部门要把困难职工拥有的个人权益汇合成群体权益,

38

把个别困难职工的零散呼声转变为困难职工的群体诉求,在群众的监督下,对企业管理者形成强大的压力,使之必须对法律和困难职工的意愿负责。

(三)加强工会的维护职能,从源头上维护困难职工利益

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是我国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权利。工会既要坚持维护职工群众的总体利益,又要坚持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损害了职工群众的总体利益,也就损害了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的总体利益和具体利益,实现两者统一,是对工会组织提出的基本工作职责。同时,工会既要坚持事先维护,又要坚持事后维护,注重立法参与和决策参与。为了做好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工会组织要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为困难职工服务,切实当好困难职工的“贴心人”,对涉及困难职工利益的事项不放松,时刻关注困难职工的所思所虑所盼,了解困难职工的第一手信息,满足困难职工的合法利益诉求,反映困难职工的意愿和呼声,面对面地与困难职工交流,心贴心地做好困难职工思想工作,实打实地为困难职工服务,努力为困难职工解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精神文化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工会既要坚持维护困难职工的经济利益,又要坚持维护困难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利益。职工不仅仅是劳动力,而且是“社会人”。作为社会人的职工群众,不仅有经济利益的现实要求,同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获得精神文化利益的权利,因此必须按照“在发展中维护、在改革中维护、在参与中维护、在帮扶中维护”的要求,千方百计维护困难职工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精神文化权利,同时更要注意维护困难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经济利益,竭尽全力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为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困难职工真正感受到“职工之家”的温暖,感受到组织关怀,体会到切实维权的实际效果。

(责任编辑:曹木易)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