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机构: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出版物刊名: 中国劳动页码: 19-21页年卷期: 2013年 第12期
主题词: 大学生兼职 特殊劳动关系 权益保护
摘要:对于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目前通行的做法是适用民法保批但民法对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护不仅力度不够,而且作用有限。事实上,大学生在企业兼职具有明显“从属性?”特征,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我国应当扩大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将大学生在企业兼职作为特殊劳动关系予以调整,进行专门立法,切实保障兼职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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