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工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工具领用手续,加强工具管理,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需用工具部门及人员. 3 正文
3。1 常用工具的领用
3。1.1 低价值的常用工具配备到人.
3。1.1.1 新员工领用工具须由本人填具领料单,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到五金仓库领用.
3。1.1.2工具配备齐全的员工领用工具须以旧换新,经部门经理签批方可领用。
3.1。1。3五金仓库须建立个人工具台账。员工在部门之间调动须先将工具归还给仓库,如工具仍需使用,须经新部门经理批准重新办理领用手续;职工离职时,须将所领工具归还仓库,如有损坏或短缺,应照价赔偿.
3.1。2部门内部领用的公用工具或特殊工具需由使用部门填报申购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和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入库。低价值的工具按以上规定领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工具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领用;500元以上的工具需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领用.
3.1。6 部门内部领用的公用工具, 3.2 非常用性公用工具、测试仪器的借用
3。2。1非常用性公用工具、测试仪器实行借用制度,需要时借用,
用完即归还.
3。2。2非常用性公用工具、测试仪器的借用须由借用人办理借用
手续,注明所需使用时间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 3。2.3 非常用性公用工具、测试仪器的归还,需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如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如因例外损坏,100元以下的工具由部门注明损坏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后退还给仓库;如价值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则须出具书面报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摊销;如价值超过500元的,则须出具书面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摊销.同时,供应部再根据需要填报申购计划购买以备用.
3.2。4 非常用性公用工具、测试仪器不能按申请的使用时间用后即还,仓库应及时上报物流部报企管部备案,企管部将在当月考核中体现;同时仓库实行追踪,在追查无果的情况下上报物流部报企管部备案,企管部将在当月扣罚部门负责人5%的工资,并责成部门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3.3 五金工具的维护和保养
仓管或领用人应定期对五金工具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对精密测试仪器采取特殊保养措施;需样验或检测的,还须按规定办理样验和检测。不按规定维护和保养的,在仓库当月考核中体现. 3。4 物流部每月对各部门损坏、遗失的工具进行统计,分清责任,报企管部。企管部根据统计报表进行处理:因个人损坏须赔偿的,在工资中扣除;如相关部门有消耗指标考核的,企管部列入该部门月度费用考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