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地处呼、包、鄂金三角地带,是国家重要能源重化工基地。随着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短缺已成为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2011年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部署要求,更为改变鄂尔多斯市的缺水形势,鄂市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这同时也是建设水生态文明的要求。
2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的主要工作
2.1初步构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9次常务会议同意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目标任务的通知》,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达标率等控制目标分解下达各旗区,并将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纳入旗区人民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同时,为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市政府成立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2014年考核方案,于2015年初对各旗区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近期工作重点,确保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圆满完成的同时,初步构建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2.2摸清家底,组织编制水资源规划
《鄂尔多斯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于2009年委托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于2014年市政府批复,指导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为使水资源规划适应“三条红线”各项指标要求,编制单位正在对规划进行修编。同时,积极开展各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从产业结构上避免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率,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以水定发展。
2.3开展水权转让,调整用水结构
为缓解工业项目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鄂尔多斯市共实施了两期水权转让工程建设,共转让水量2.296亿m3水指标,已配置40个重点工业项目,实现了“农业,工业用水,富一方百姓,强一域经济”目标,在调整用水结构的同时,缓解了工业经济发展用水的需求。
2.4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2008年,鄂尔多斯市被列为全国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通过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框架已初步形成,2011年通过黄委会中期评估,2013年10月通过水利部验收,并被水利部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验收后,鄂市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工作,在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的同时,提升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发展节水工业,并严格落实新能源化工项目节水,积极规范各用水户取用水,积极推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力争使节水成为一项常态化活动。
2.5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机制
为加强鄂尔多斯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市政府成立了鄂尔多斯市水源地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水源地的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旗县级以上及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已取得自治区政府的批复。目前,正在开展1000人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的摸底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划定千人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的保护范围,并开展安全保障建设工作。
3注重制度建设和措施的落实,推动最严格水资源落到实处
3.1严格取水许可审批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155号令关于取水许可相关规定,严把水资源论证关,在取水申请、受理、审查、发证等各审批环节上层层把关,对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做到有理有据,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发证,以换发取水许可证为契机,逐步规范取水许可证的发放。
3.2建立可持续资金保障
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同时,要按要求确保水资源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并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3.3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
从严执行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按照《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指导细则》的要求开展样点灌区建设及实测工作,为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的测算提供技术支撑。
3.4多方面保障水质安全
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水功能区进行监测,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对于水质不达标的水功能区,要采取措施,整顿排污企业等污染源,预防避免发生水排污事件。开展入河排污口和潜在污染源核查与监测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台帐。同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工作,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方案。
4结语
关键词:水资源;提灌泵站;问题;对策
提灌泵站管理是地表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灌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泵站提灌是利用水力机械设备把水从低处提升到高处或输送到远处的水利工程设施,提灌泵站的开发利用关系灌区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灌区提灌泵站水资源监管,发挥最大效益,保障生态与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前水利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现针对目前临泽县板桥灌区提灌泵站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就加强提灌泵站管理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1灌区基本情况
临泽县板桥灌区位于临泽县东北部,距离临泽县城30km,东临甘州区靖安乡,西接平川镇,南临黑河,北接合黎山,灌区海拨1400~1600m,年均降水量113.1mm,年蒸发量2337.6mm,干旱指数Y=18,年最高气温39.5℃,年最低气温-30.8℃,年均气温7.6℃,日最大蒸发量2091.9mm,24h最大降水量49.8mm,3日最大降水量57.5mm,干燥度4.95,年日照时数3075h,年无霜期179d。灌区日照时间长、年降水量少、蒸发量大、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和昼夜温差大的气候特点显著。板桥灌区辖9个行政村,总人口1.63万人,主要以农业灌溉为主,农作物主要以粮食为主,包括小麦、制种玉米等,经济作物主要有葡萄、甜菜、油料、蔬菜和果树等。灌区主要引黑河水灌溉,输水、配水工程包括渠道和渠系建筑物,现有昔喇渠和头坝渠2条干渠,总长度58.8km,衬砌长度37km,完好率85.5%,干渠建筑物共计181座,完好率84%;支渠10条,总长度49.9km,衬砌6条26.3km,完好率95%;主要渠系建筑物181座,其中量水建筑物24处。灌区田间灌溉工程,斗渠113条,总长度97km,衬砌95条72km,完好率97%;农渠870条,总长度335km,衬砌696条262km,完好率99%;灌区现有抗旱机电井233眼,提灌站347个,安装机井计量设施153眼、提灌泵计量设施129套。灌区控制灌溉面积共计6786.67hm2,其中耕地6046.67hm2,林草地740hm2。提灌泵站控制面积1486.67hm2。
2提灌泵站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灌区提灌泵站管理现状
板桥灌区北靠合黎山,南临黑河,呈东北向西南倾斜的狭长地形,灌区昔喇干渠横穿板桥镇全境,由于地形原因,板桥灌区昔喇干渠以北沿山一侧耕地无法自流引水灌溉,由提灌泵站提取昔喇干渠水源进行灌溉。自20世纪50—60年代开始,板桥灌区群众就开始修建提灌泵站,至目前已建成提灌泵站347个,由于泵站较多,历史遗留问题多,管理制度不完善[1],用水随意性大,造成灌区提灌泵站取用水秩序混乱、监管困难,不利于节约用水,农户因提灌泵站引发的水事纠纷多,水资源利用率不高。近几年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以来,灌区相继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依法持续加大对提灌泵站管理力度,使灌区地表水取用水秩序逐年好转。2.1.1落实新建提灌泵站取水许可审批制度从2012年起实行新建提灌泵站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制度,对所有提灌泵站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台账,联合电力部门进一步加强板桥灌区地表水提灌泵站的管理,实现板桥镇农业灌溉以电控水,有效禁止非法取水行为,使乱取水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2.1.2落实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核定各用水户取水总量指标,鼓励实施高新节水工程措施节约水资源,进一步加大地表水取用水管理力度。灌区自2014年起将提灌泵站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并制定下发了《板桥灌区灌溉管理办法(试行)》《板桥灌区水资源配置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计划用水、取水许可、水资源费计收等管理制度,取水秩序明显好转。2.1.3强化提灌泵站计量设施建设管理借助2020年实施的临泽县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灌区优先选择129个较大提灌泵站架设了智能化计量设施,并建成了后台远程控制管理系统1套,实现水资源先购后用、线上配水、用水过程全监管的远程自动控制,计划用水得到逐步落实,开启了灌区水资源配置信息化、精细化管理的新时代。
2.2提灌泵站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灌区在农业提灌泵站管理中虽取得了一些突破,但由于灌区群众对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认识不足,受提灌泵站监管不到位、基础设施薄弱、执法体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制约,当前灌区在提灌泵站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2.2.1计划用水制度执行难灌区提灌站主要架设在昔喇干渠两岸,由于昔喇干渠渠线长,途经村社及耕地较多,提灌泵站分布零散,灌区灌溉轮次较长,提灌泵站计量设施建设滞后,灌区现有农业提灌泵站347个,目前仅有129个架设了智能化计量设施,仍有218个提灌泵站取用水量无法计量控制,农户无序提水给灌区灌溉进度带来较大的影响,造成计划用水制度执行难,水管单位管理难度大。2.2.2提灌泵站存在安全隐患灌区提灌泵站绝大多数属于农户私有提灌泵站,规模较小,多数提灌泵站存在干渠临水面未安装安全防护网、未悬挂警示标语、泵站管理房内配电线路不规范、泵房内泵坑工作区域覆盖不符合要求、管理用房简陋等诸多安全隐患。;二是采用泵站耗用电度折算水量的方式收缴水资源费,由于大多数泵站的用电不属于专属用电,水泵的功率等参数也与实际不相符,抄取的电表度数难以准确折算水量,农户对折算的水量争议大,水费收缴矛盾较大。2.2.4农户节水意识差灌区灌溉制度尚不健全,农户节水意识差,提灌泵站提水较随意,不能够严格遵守灌区轮次配水计划提水灌溉,对实行“计划用水、总量控制、统一调配、配水到斗和计量收费”制度执行不严。灌区提灌泵站控制灌溉面积范围内的高效节水工程较少,耗水高的作物种植较多,灌溉用水利用率不高。据灌区多年灌溉资料分析显示,提灌泵站地表水利用率在50%~60%,浪费水资源现象严重。2.2.5设备维修困难灌区提灌站多数为农户自筹修建,不在各村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范围内,运行过程中管理混乱。受当时条件限制,农户自筹修建的泵站建设标准低,设备选型不合理,工程配套不健全,自动化程度低,经长期运行,机电设备老化,工程年久失修,泵站不能正常发挥效益。另外,泵站运行管理不规范,运行管理费过高,农户负担过高。
3加强农业提灌泵站灌溉用水管理的对策
3.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夯实水利设施基础
积极争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持续推进提灌泵站计量设施项目建设,全面实现灌区提灌泵站精准计量全覆盖。通过精准计量促进提灌泵站取用水的有效管理,逐步提高灌区水资源统一调配管理水平,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控制指标得到全面落实。严格用水总量控制,落实总量控制目标,将灌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各村(农民用水者协会)情况分解下达,各村(农民用水者协会)继续将分配的总量分解下达至各农户及提灌站,作为落实取用水总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计划用水监督管理,按照下达的年度控制用水总量,实行各农民用水者协会或提灌泵站用水户提出用水申请,灌区根据水情制定配水计划,下达配水告知书,使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强化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提灌泵站进行预警。
3.2科学合理制定灌区配水计划
准确掌握提灌泵站用水面积和农作物布局,科学合理制定灌区配水计划,合理安排灌溉轮次和时间,组织用水户公平、有序、高效用水,全面完成调水和灌溉任务。灌区统一按照配水计划对提灌泵站进行配水,并依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资源分配方案,在灌区内合理统筹调配水资源,着重加大提灌泵站的水量调配,提高灌溉保证率,做到均衡供水,发挥有限水资源的最大效益。
3.3加强提灌泵站的安全管理
积极争取项目对规模小的提灌泵站实现统一规划,主要对控制面积较小的提灌泵站进行合并,对提灌泵站进行升级改造,发挥其整体效益。加强对泵站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力度,从强化日常监管入手,确保提灌泵站安全平稳运行。水管单位结合安全检查将日常巡查检查、抽查、现场核查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泵站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向相关村(农民用水者协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不断推动泵站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3.4严格取用水管理
按照“节水优先、科学合理、公平负担、补偿成本”的原则,严格取用水管理。根据取水许可制度,按照核定的取水许可量,严格控制取水量,杜绝超许可水量取水,加大取水许可检查,保障全镇农业灌溉用水安全。健全完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提高农户节水意识,逐步实施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2],促进用水户节约用水,逐渐改变大水漫灌等落后的农业灌溉方式,缓解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供需矛盾,促进水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3]。
3.5加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
在改建干渠和渠系建筑物、建设自动化测量设施和监测设施过程中将灌区一大批老旧提灌泵站重新进行规划设计,结合灌区灌溉水利设施现状,加快改善农业水利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建设节水改造工程,建成节水增效增产的节水灌溉示范区。实施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项目,不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政府投资、群众自筹、节水奖励补贴等形式,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鼓励有条件的种植大户或家庭农场积极发展现代节水农业。
3.6加强用水宣传
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基调下,加强水法的宣传,向灌区广大用水户宣传国家的水利建设方针、政策、涉水法律法规,加强水利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努力提高广大用水户的节水意识。不断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建设,坚持法治思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管水用水能力。加强水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优化供水保障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参考文献
[1]罗国祥,徐江立.浅谈永定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J].水利建设与管理,2014,34(9):45-48.
[2]侯鲁川,朱钟麟.四川省农业用水紧缺度评价与节水农业发展对策[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6(9):7-9.
关键词:节水型社会 进展情况 具体措施
中图分类号:TV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10(c)-0115-02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水资源“三条红线”,坚决遏制水资源浪费现象,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隆德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分配隆德县的用水指标,严格控制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排放。逐步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这些措施使全县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重点地区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1 具体措施
1.1 加强领导,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为切实做好隆德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根据县委、政府各级领导班子的指示,隆德县及时完善和加强该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科学节水计划,明确节水工作目标,逐步完善节水措施,努力使隆德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步入新台阶。认真核实取水总量和实际取用水量,明确用水计划,加强用水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减少纳污排放量,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2 执行政策,严控“三条红线”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隆德县地下水资源管理,充分发挥集中供水、集中排放、永续利用、循环发展的调控作用,确保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人身健康,结合隆德县地下水资源利用现状,有效控制了地下水资源开采量,减少了纳污排放量。督促企业积极采取节水措施,改善生产工艺,改良生产装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生产,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实现废水减量化,不断提升工业用水循环化水平,有效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督促没有安装计量设施的企业,全部安装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不定期地巡查和制止擅自打井取水现象,要求用水企业尽量将自备井取水改为自来水使用,减少地下水开采量。
1.3 合理开发,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为核心,积极争取项目,提高机井的出水量和使用率,杜绝了跑冒滴漏的现象浪费,节约了用水量,增强抗旱能力。
1.4 创新载体,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是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联合管理所及建设社区,开展送水法“下企业、进社区、走学校、下乡村”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画、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明信片,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水法宣传画和宣传字幕,大力宣传家庭节水技术,推广农业节水新举措,使水节约用水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企业用水管理,严守水资源3条红线控制。认真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指导用水企业积极采取节水措施,督促企业安装计量设施,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不定期地巡查和制止擅自打井取水现象。三是加大水政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制止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水工程的正常秩序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1.5 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1.5.1 严格地下水管理
按照审批权限,对改建、新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取水许可、计划用水,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切实把本辖区内取水总量控制在隆德县的控制指标内。
1.5.2 严格水资源管理
对改建、新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把新增项目用水指标通过实施高效节水改造、水权交易解决作为水资源论证批复的前置条件,对凡不经论证的取水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供水单位不得供水。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
1.5.3 严格计划用水管理
逐步完善取水许可年检和计划用水制度,对工业、农业、城市生活用水计划审批制度,要求各用水单位和个人在每年的年底前将用水计划申请申报到隆德县水务局进行审核,审核后报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审批,并下达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超出20%(含20%)以上部分的,按水资源费标准的3倍收取水资源费,同时报水利厅相关部门备案。
1.5.4 建立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对已经发证的取水许可进一般规范管理,确认取用水户的水资源使用权,明确取水用途,取用水户不得随意变更取水用途。凡新增用水户向供水单位申请供水的,用水户必须向供水单位提交申请项目的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批复意见及同意供水的书面通知,不履行上述规定的,一律不得供水。
1.6 加大农业用水管理
农业灌溉用水方面,隆德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引进先进的节水措施,推广覆膜沟灌、膜下管灌、喷、滴灌等,加大末级渠道防渗衬砌力度,更新改造扬水泵站,推广小麦控灌、小畦灌溉、及井渠联灌,加大农业节水力度。
广泛应用农业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种植高效节水作物,推广使用高效节水设施和技术,严格控制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
加大农业灌溉管理,继续实行“一把锹”淌水制度和先下游后上游的轮灌制度,大力推行畦田建设,严禁供水入沟;加强高效节水设施和防渗衬砌渠道及各类配套建筑物的养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浪费水资源。
对新增开发灌溉面积必须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和高效节水措施,严格控制用水指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1.7 努力方向
1.7.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节水意识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层面,把政府的宣传变为民众的自觉行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因势力导,努力提高全民的节水、护水意识。二是不断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入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发展。。
1.7.2 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
一是提高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打井,侵占破坏沟道河道、水利工程设施等不法行为;二是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点各个重点工程的水土保持管理,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三是重点加强对用水大户的节水管理。
2 结语
切实加强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各尽其职,密切协作,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重点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推广与应用先进的节水技术、保护水生态、水环境和水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加强水资源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
大力弘扬“节约水、爱惜水、保护水”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强化舆论监督,严肃处理浪费水、污染水以及乱采地下水等违法行为。
参考文献
[1] 芦小燕,王瑞东.浅谈鄂尔多斯市节水型社会建设[J].内蒙古水利,2012(1):43-44.
[2] 张海燕,孙桂香.建节水型社会 促可持续发展[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0(2):38.
(一)自然环境
县位于滇中高原北部,地理位置在东经°14′——°49′,北纬°51′——°30′之间,东与隔江相望,东南与县毗邻,西南与县接壤,东北连接市,西北隔江与县相邻。县城距省府262公里,距州府208公里。县城东西最大横距53.2公里,南北最大纵距73.6公里。
全县总土地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97%,坝区占3%,境内最高海拔2884.7米,最低海拔926米,相对高差1958.7米。年平均气温17.7℃,极端最高气温37.7℃,最低气温-4.4℃,年平均温差13.4℃。多年平均降雨量840毫米,年平均蒸发量2794.4毫米,年平均日照2811.5小时。自然灾害主要有洪涝、干旱、大风、冰雹、低温和霜冻。
县辖乡镇,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现有耕地面积亩,其中水田66716亩,旱地68114亩。全县经济收入主要为烤烟、粮食、林业、加工业、经济林果、养殖业。工农业生产滞后,2002年,全县工农业生产总值为37364万元。境内东南部、中部商业、经济文化较好,而北部、西部等由于山高地少,经济文化较为落后。
(二)水资源现状
县境内河流均属金沙江水系,多为南北走向。主要河流有河、河、河、河。
县境内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降雨量840毫米,丰水年1147.7毫米,枯水年550.3毫米,全县水资源总量19.07亿立方米,地表水径流量4.87亿立方米,地下水2.29亿立方米,过境水资源量1.74亿立方米。全县区域的水资源总量为6.61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6610立方米。可开发利用水资源量4.87亿立方米,已开发利用2.9亿立方米。
全县已建成水库、坝塘座,总库容万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座,小(一)型水库座,小(二)型水库座,小塘坝座,蓄水能力万立方米,实际供水能力万立方米。建成引水渠道95条,总渠长318.2公里,实际供水能力303万立方米。全县耕地面积134830亩,实际灌溉面积76776亩,其中:水田44000亩,水浇地32776亩。由于工程老化,供水设施简陋,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较低,仅为0.24~0.32。
二、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重要性、目的意义、原则、依据、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必要性
是个水资源短缺的县,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节水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和关键。《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水利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为此,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的意义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我县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城乡一体,水权明确,以水定产,配置优化,水价合理,用水高效,中水回用,技术先进,制度完备,宣传普及”。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培育和完善我县节水型社会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技术政策和宣传教育体系。
(三)原则
1、统一管理,优化配置,以水定产,城乡协调。
2、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3、注重基础,完善机构,措施配套,广泛参与。
4、立足当地,多方筹措,省州共扶,合理使用。
(四)依据
试点工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条例》、《省取水许可规定》、《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全国节水规划纲要》、《中国城市节水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等指导性文件。
(五)指导思想
以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保障,合理的资金投入和工作方式为支撑,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六)目标
1、结合我县水资源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总量控制目标。
2、发展目标
(1)农业节水,重点对中型水库灌区以及万亩灌区进行节水改造,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带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化建设。
(2)工业节水,重点行业是水泥厂,人造板厂,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到60%,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下降到50立方米。
(3)县城生活节水,重点推广节水器具和杜绝减少跑、冒、滴、漏。
(4)农村生活节水,重点推广节水器具。
(5)建立健全节水管理体系、法规体系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节水运行机制和节水产业,提高全县节水意识。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制定出适合我县水资源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政策,编制节水发展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2、根据我县水资源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主要行业产品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制定供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配,对供水实施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方案。
3、调整产业结构,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对已建工程,按照水资源条件,调整现有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实现优化配置水资源。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包括水利项目、工业项目以及涉水项目),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
4、编制节水工程规划,加强节水工程建设,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率。
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进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行各种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工程措施包括农业节水示范项目,灌区及工业节水改造,集镇供水设施改造,集雨设施建设,工业及生活污水减排处理和回用,引水冲污工程,河道清淤等。
5、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为核心的,包括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三同时四到位、节水产品认证等在内的水资源和节水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6、改革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对涉水事务统筹考虑,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适时、适度、适地调整水价和水资源费,实行超计划用水或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7、建立稳定的节水投入保障机制和良性的节水激励制度。从水资源费、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水费和排污费等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经费,作为节水管理专项资金。通过节水专项奖励,财政补助,减免有关事业性收费等政策,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发展。
8、推动节水服务体系建设。搞好节水技术指导,示范培训,建立节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根据需要,开展相关专项课题研究。
9、制定节水指标体系,建立监测监督检查系统。建立节水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考核供用水单位节水实施情况,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大户的监督检查。
10、建立节水宣传制度,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四、试点工作组织形式
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主体是县人民政府,由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人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试点实施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
水利部门负责节水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牵头工作,制定水资源统一管理有关政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优化配置水资源,负责农业节水工程的实施。:
建设部门负责县城生活节水,建设、改造供水管网,推广节水器具,制订县城生活用水、节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经贸部门负责工业节水管理工作,进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行各种工业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
农业部门要根据水资源优化配置原则,负责做好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调整。
计划部门负责制订水价管理制度,适时、适度、适地调整水价和水资源费。
财政部门负责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建立稳定的节水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资金投入。
科技部门负责做好节水技术、设备、器具的引进、推广和指导工作。
五、试点时间
根据省水利厅意见,我县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时间定为3年。
六、试点实施步骤
1、编制实施方案,并报省水利厅审查批准,时间:2003年5月底前完成。
(1)跨流域调水与流域内用水、流域与区域用水矛盾日益尖锐。南水北调工程东、中、西线工程从长江调水到我国北方缺水地区,东线工程已于2013年通水,中线工程已于2014年10月通水,“引江济汉工程”已于2014年8月通水。此外,为解决区域缺水问题或满足水生态修复等需要,长江流域上、中、下游地区还规划了一系列区域性水资源配置工程,如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湖北省“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安徽省“引江入巢济淮工程”等。而长江下游地区社会经济发达,中游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中下游地区用水需求巨大。跨流域调水与流域内用水、流域与区域用水矛盾日益尖锐。
(2)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导致流域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压力日益增大。尽管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还不高,但部分水资源开发活动已引发了湖泊湿地萎缩、少数支流部分河段脱流干涸、珍稀水生动物濒危程度加剧等生态环境问题。一些闸坝建成蓄水后改变了水情,引起局部水域纳污能力下降、水质变差,对生态环境产生的长期、累积影响将逐渐显露。近年来,国务院确定了长江经济带建设,溯江而上,又批复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成渝经济区、贵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一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国“十二五”规划的13座内陆核电站,有10座布局在长江流域;城镇化建设,宜宾等区域规划的页岩气开发,用水量都将巨大。产业发展布局中,工业园区、化工产业等呈现由下游向中、上游转移的趋势。随着长江流域经济布局的发展变化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不断提高,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如何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是流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面临的重要挑战。
(3)水生态文明建设等对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深化水利改革等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对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水资源管理需要深入分析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找准流域水资源管理定位,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在水资源管理中,要严格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发挥“三条红线”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的作用,推动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合理用水需求;要狠抓落实,建立和落实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简化行政审批,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逐步确立流域、区域和取水户水权,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等。
2管理工作现状
(1)取水许可管理。目前,长江委保有取水许可证144套,约占流域总发证套数62000多套的0.2%,总许可取水量11000亿m3,约占流域总发证许可取水量30000多亿m3的37%,其中,河道内取水许可证29套,许可取水量10600亿m3;河道外取水许可证115套,许可取水量400亿m3。几年来,长江委进一步规范了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了施工用水取水许可、延续取水评估和取水许可证换发制度;加强了对委管取用水户的培训和监督检查,规范其取水行为和受委托监管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内容和责任。
(2)流域水资源配置与调度工作。长江委已制订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报送水利部;完成了汉江、嘉陵江、岷江、沱江和赤水河的水量分配方案,正在开展金沙江、牛栏江、乌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另外,还组织编制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方案》。长江委将逐步推进河流及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统一调度,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澜沧江水量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2012,2013年澜沧江枯水期水资源统一调度;;长江流域第一批(汉江、嘉陵江、金沙江、牛栏江、氵舞水、水阳江、澜沧江)和第二批(长江下游干流、乌江、洞庭湖、鄱阳湖等)江河水量调度方案编制已列入水利部计划。目前,长江流域已基本建立了规划水资源论证体系,开展了工业园区、城市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河流规划等四大类型论证工作。
(3)流域水资源监测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4年)》,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及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长江委以长江流域片现有54个国控省界断面水量监测点为基础,从2012年起组织编制了《长江流域重要控制断面水资源监测通报》(月报、年报),并从2014年起启动了长江流域省界年度水资源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工作,为水资源管理监督考核打下了初步的基础。
(4)汉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按照2012年12月水利部批复的《汉江流域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明确了建立汉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与评估制度等六大任务。长江委成立了工作协调组,编制了汉江试点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了分工,细化了任务,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3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在取水许可、流域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①落实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的限批条件尚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尚未纳入取水许可管理;②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尚未完成,国务院已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三条红线”指标,但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区(不含红河)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方案尚未批复,已下达的各省区用水指标如何与流域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及正在推进的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有效衔接,尚需进一步研究落实;③机构和队伍、经费和技术支撑、水资源监测能力等还非常薄弱。。
(1)建立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水法》明确规定流域机构要“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提出流域管理机构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并强调“区域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批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等必须服从”。但目前,水资源统一调度,特别是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调度秩序尚未建立,导致水资源利用矛盾日益凸显,供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例如,2014年,上海市水务局提出了关于增加长江大通下泄流量应对咸潮入侵解决上海市供水困难局面的要求,四川攀枝花市水务局提出了请求协调解决沿江取水难等问题;。
(2)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考核的流域工作机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涉及取水许可、水资源配置和调度、“三条红线”考核等多个方面的流域水资源管理,其中,“三条红线”考核迫在眉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2013〕2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水资源〔2014〕61号)相继实施。目前,水利部已着手开展2013年考核工作,一些省份编制和上报了自查报告,但水利部尚未明确流域机构“三条红线”考核的职责。胡四一副部长在2014年召开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各流域机构要整合流域内相关力量,按照统一部署,配合做好考核技术核查与现场抽查等工作。面临紧迫的“三条红线”考核管理形势,长江流域亟待建立流域考核工作机制。
(3)落实和探索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着力点。结合流域机构管理职能和长江流域的实际,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流域重要水利水电工程、水系节点、重要城市、省界4类流域控制断面最小下泄生态基流流量管理,河湖连通工程和闸坝生态调度,节水减污等内容。目前,结合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长江委管理的水利水电工程,虽然逐步明确了最小下泄流量,但存在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监测和监督措施缺乏,生态调度条件不明确、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流域机构节水工作主要局限于指导性工作,整体推动流域节水减污缺乏有效的工作抓手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着力点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探索。
(4)加强水资源监测评估能力和工作。①控制断面监测设施亟待配套完善。多年来,长江流域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方面投入较少,监测能力薄弱;为防汛抗旱服务而建立的河流水文监测站网不能满足当前及今后流域水资源管理和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考核的需求,严重制约了长江委流域水资源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②长江委管理的取水户监控系统亟待建立和完善,目前还有大量的取用水户尚未纳入监测。③管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长江委经与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按照就近管理的原则,将绝大部分委管取用水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委托给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少部分重大取水工程和跨省界取水工程由委相关单位(水文局、丹管局、陆管局)实施日常监管。目前地方监测队伍和长江委水资源监督管理队伍也十分薄弱。④监测制度尚需按照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
(5)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规划对水资源管理的指导和支撑力度不够,一些重要跨省支流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区域规划尚未编制或批复,已经批复和编制的规划存在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和工程规划脱节的现象。水资源管理公报、年报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长江流域水资源相对丰沛,相关部门普遍对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示范和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6)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水资源管理任务日益繁重,但长江委水资源管理人员偏少,尚未成立支撑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水资源管理中心,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地方各级水资源管理人员更加缺乏,多数地方甚至尚未配备专职水资源管理人员,难以承载日益繁重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4思路及对策
长江流域近期水资源管理的总体思路是:上游重点抓蓄水工程管理,中游重点抓汉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管理,下游重点抓沿江大型引江工程管理;流域重点抓“三条红线”控制、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水资源监督管理等。。
(1)扎实抓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水法》确立了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赋予了流域机构的法定管理地位,确立了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节水“三同时”制度、计量收费和超额加价制度等。限于人力财力投入问题,目前水资源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制度并未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在当前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大背景下,切实落实《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比任何管理制度的创新都更显重要。
(2)建立电调服从水调的水资源统一调度秩序。以单个水库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蓄水计划和调度方案审查、审批为抓手,明确最小下泄流量等工程调度运用条件,做好单一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梯级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省界断面、重要水利工程、流域水系控制节点、重要城市4类控制断面的监测和监督管理,逐步构建电调服从水调的流域水资源调度秩序。。②逐步推进澜沧江、汉江、嘉陵江等河流水资源统一调度,积极探索建立汉江流域和金沙江中下游等水量调度联席会议制度。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后,启动汉江水量调度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形成涵盖全流域的水量调度监督检查制度。
(3)探索建立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完成汉江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各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在体制机制、技术支撑、监督监控等方面的经验。进一步配合水利部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核算工作。按水利部统一部署,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复核评估和典型抽查复核工作。在分析总结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14~2016年度相关省区考核评估工作,并逐步形成长江委考核能力和工作机制。
(4)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管理工作。①加强流域节水减污管理工作。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完成流域内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第四批试点的验收工作,配合水利部水资源司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事后监督管理;开展长江流域“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定额评估工作,加强流域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开展各行业《节水措施方案》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节水管理,推动委管取水户节水,力求以点带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配合水利部和工信部开展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流域节水专家库;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节水宣传工作。②推进流域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管理工作。加快流域重要水利水电工程、水系节点、重要城市、省界4类断面的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监管。③推动开展河湖连通工程和重要调蓄工程生态调度工作。着力推动开展生态调度需求研究,以及沿江闸站、河湖连通工程和金沙江梯级、丹江口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生态调度工作,保障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合理水位。
(5)加强水资源配置管理,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的合理用水需求。首先优化配置水资源。积极争取水利部批复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方案;在完成第一批汉江、嘉陵江、岷江、沱江及赤水河水量分配方案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金沙江、牛栏江、乌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推动开展第三批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继续推进其他生态敏感、供用水紧张的跨省中小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积极推进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从宏观上引导经济社会高效用水、合理布局生产力;继续推进重庆两江新区水土片、龙盛片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结合汉江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开展谷城等5个县城、安康市等5个地级市和汉中市航空工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争取经费,继续开展河流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推进长江规划经济带、重化工建设布局、核电布局等与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关系密切项目的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其次,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把水资源论证质量关,促进新建项目符合经济转型发展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把好延续取水评估关,促进项目节水升级,从严核定项目取水量,明确委管取水户取水权,适时探索开展水权交易。同时,加强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总结,全面规范和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对取水许可批复的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建设跟踪制度,完成委管取水户第一轮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各项制度措施。
(6)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①大力推进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促进2014年完成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一期建设形成监控能力,推进建设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建设;积极争取开展西南诸河和汉江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明确取水户取水计量和水资源监测技术要求,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形成流域水资源监控断面和取水户、沿江取用水口门实时监测能力。②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水资源管理队伍。③积极组织水资源费征收项目的申报工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支撑。④加强公报、年报编制工作,逐步推行用水大户逐一统计和典型样本推求相结合的方法,强化数据结果合理性分析和复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公报、年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⑤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完善监督队伍建设,逐步理顺流域水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推动长江委专业化的取水许可监督队伍建设,敦促地方保障监督人力和监督经费,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要求,对监督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提升监督管理能力。
(7)加强跨流域调水工程管理。以《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国务院647号令)规定的长江委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年度可调水量和水量调度应急预案管理职责为抓手,协调好汉江水资源调度、丹江口水库和引江济汉调度的关系,逐步构建长江委中线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机制。着手开展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2014~2015年度可调水量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协调淮委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2014~2015年度可调水量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跨流域调水工程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制度。
5结语
一、开展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①开展重点用水户的水平衡测试工作。试点以来,对156家工业企业进行了水平衡测试,为行业用水定额的确定提供了重要依据。②强化用水指标管理,凡是从自来水供水管网取水的用水户都要进行水资源论证,核定用水指标,作为用水总量控制的依据。③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参照取用水单位的年度用水计划,重新核定取水许可水量,对申请增加用水计划的用户,根据水资源论证及水平衡测试结果,严格审批,有效控制新增水量。④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试点以来先后对华鲁恒升等100多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水资源论证,有效地控制了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改造。⑤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定了重点水功能区、重点地下水水源地预警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体系。
2.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德州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1.7元/m3,非生活用水2.6元/m3,特殊行业(含洗浴、洗车等)用水3.5元/m3。目前,德州市各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1.0元/m3,自备水源用户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计量代征,自来水用户由自来水公司计量征收,征缴的污水处理费全部上缴财政。
3.稳步推进农业终端水价综合改革在禹城市、平原县、乐陵市等县市进行了试点,按照“补偿成本、维持运行、受益负担、逐步到位”原则,编制了水价改革方案。供水价格按补偿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及税金。经初步测算,禹城市自流灌区、提灌区、井灌区终端供水成本分别为0.27元/m3、0.33元/m3、0.29元/m3,考虑到农民承受能力,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则,2011年开始分别执行终端水价0.13元/m3、0.17元/m3、0.15元/m3。
二、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
1.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用水户协会324个,参与协会的农户59.87万户,人口240万人,占农业人口的60%,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的灌溉面积391万亩(2.6万hm2),占灌区的46%。通过试点和宣传,农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灌区的主人,增强了节水意识,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收入,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
2.水权水市场的试点探索在水权分配方面,德州市在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优化配置、计划用水管理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探索初始水权分配和水权有偿流转的实现形式,尝试建立相关监管制度。县市区已建立了初始水权分配机制,逐步明晰初始水权,水市场管理制度在个别县开始试点。
3.探索高效节水灌溉新模式试点推广“一泵一网一卡两表一带畦田”建设模式。此灌溉模式由过去的多级提水、大水漫灌转变为现在的一级提水、管网输水到田间地头,有效解决了输水过程的渗漏、蒸发问题,水利用系数达0.95以上;亩次灌溉用水由100m3减为65m3,节水效率达到35%。同时,在输水线路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进,由过去的地下输水渠变为现在的地下管道,既减少了输水渠占地,又利于田间机械耕作和运输。据2010年度新模式实验区的测试结果显示,当年共节省土地近1100亩(73.33hm2),土地利用率提高2.4%,年节水400多万m3,农民增收节支1085万元。
4.创建节水型企业重点推进“双百”节水工程。到2009年全市创建节水型企业100家,完成了工业节水技改项目100个,技改投资12.3亿元,实现年节水能力3000万m3,全市107家企业配套建设了中水回用设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1%。对156家重点用水企业进行了水平衡测试,提高重点企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逐步解决了企业在用水管理、用水定额、用水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开展节水型城市载体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离不开节水载体的支撑。试点期间,共投资2100万元创建了节水社区共27个,其中包括11个社区、9个学校、7个宾馆。全市累计投资10.3亿元,新建、扩建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5万t。2010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7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8%。到2010年,全市GDP用水量从试点前的296m3/万元下降到123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试点前的55m3下降至15m3,工业水重复利用率从试点前的54%提高到70.1%,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51提高到0.6,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从试点前的25%下降至15%,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率从试点前的21%提高到70%。各项规划预期指标均已基本达到或超额完成,2012年11月德州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验收。
三、经验与启示
1.制度建设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键健全制度和法规体系,全面加强管理,充分应用经济手段,是进一步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最为重要的内容,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关键。
2.水资源优化配置是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的重要手段在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各类可供水源,包括地下水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再生水的回用、雨水的集蓄利用、外调水源等,通过合理安排各种水源,实现了多种水源的统一配置和调度,最大程度地提高了各种水源的利用效率。在用水方面,着重强化了城乡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这些措施从整体上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同时也明显地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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