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支付利息,但可以被劳动局处罚,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或解除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局可责令支付,并加付赔偿金。但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或经工会同意的延期支付不属于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应及时支付工资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拖欠工资是没有利息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到所属辖区劳动局举报,经过劳动局作出处罚,仍拒绝支付工资,可以要求其足额支付工资,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参考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知识: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况
下列情况不属于“拖欠工资”:
(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的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清楚的知道,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是不会支付其拖欠工资的利息,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诸如此类的规定。但是,用人单位要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同时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并要求支付赔偿金。拖欠工资并不会产生利息,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举报,迫使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以免面临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施行时间】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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