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程序:
1、庭审之前的准备阶段;书记员一般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读法庭的纪律;
2、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的陈述、证人出庭作证,如果证人不出席庭审,将由书记员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或者视听的证据,当庭宣读鉴定结果;
3、法庭辩论阶段;
4、判决法庭辩论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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