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警察佩枪是有严格管理要求的,枪械更是有专门仓库管理措施的,所以除了根据个别具体执行的特殊重要任务的需要,一般是不允许更不可能允许24小时都把枪佩在身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 第三条:下列人员可以佩带枪支: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工作必需佩带枪支的人员;
(二)边防地区、海防地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认为有佩带枪支必要的其他偏僻地区的党政负责干部;
(三)省级以上党政机关的机要交通员,边疆地区县、市党政机关和邮电部门有佩带枪支必要的机要通信人员;
(四)海关因工作必需佩带枪支的人员;
(五)军工工厂的警卫押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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