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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区别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要件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1.侵犯了社会秩序。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行为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符合下列要件认定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1.侵犯了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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