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要求
(1)分派任务时,要向工人交待货物名称、性质、作业地点、使用工具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班组长或安全员应根据装卸作业特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在工作开始前,须检查装卸地点和通路、清除障碍。
(3)装卸工使用起重机械、工具进行装卸作业时应遵守“起重运输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
(4)在集体搬运物件时,参加人数要成双。每个人平均负荷一般不得超过50公斤,搬运时动作要互相协调,稳步行进。
(5)滚动和翻动重物时,要站在重物的侧面或后面,以防物体倾倒。
(6)人力抬运80公斤以上的物件到高处时,脚手板的垂直高度不得超过3米,其长度最少应比高度大三倍。货物由上面通过时,跳板不得有较大的弯曲,跳板接头必须用扒钉钉牢,并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7)用滚杠搬运时,应有专人指挥,其运行速度不得过快,摆滚杠的人要时刻小心,以防滚杠压手。滚运物件的正前方不得有人。
(8)装卸块矿或有大量粉尘的货物(如水泥、石灰、石英砂等),应将袖口、裤脚扎紧,
戴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尘帽。
(9)冬季装卸,应将道路和跳板上的积雪和冰霜清扫于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如撒放稻草、木屑或草垫等)。
(10)装卸酸类物品时,必须穿戴胶靴,胶皮手套,系上防酸围裙,严防被酸灼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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