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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四-212_真题-无答案

来源:汇意旅游网


司法卷四-212

(总分145,考试时间90分钟)

第一部分:简析题。 一、

案情:村民李甲在耕田时拣到一头牛,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牛的主人来认领。事隔一年,仍未有人来认牛,李甲要搬到县城里居住,经人介绍,李甲将牛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的王乙,但卖牛时李甲并未说明牛是他人的。几天后,牛的主人赵丙来找王乙认领牛。 问题:

1. 李甲饲养牛的过程中,李甲与赵丙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2. 如果在李甲饲养过程中,牛脱逃,但李甲已采取了足够的防护措施,李甲是否应对牛的脱逃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什么?

3. 如果李甲拣到牛后故意隐瞒信息,意在占有,与赵丙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4. 在第3题的情况下,如赵丙来要牛,李甲不给,则李甲与赵丙之间产生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5. 本案中,王乙能否取得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6. 如果李甲卖牛时向王乙说明牛是拣到的,但王乙仍支付相当价款,赵丙能否向王乙要求取回牛?为什么?

二、

案情:江苏省宇通电器公司决定临时购进一批冷轧卷板,该公司于是同时向邻市的天源轧钢厂和华东轧钢厂分别发函,函件中称:“我厂现急需50 吨冷轧卷板,如贵厂有现货,且价格在每吨2000元左右,请在接到函件后一星期内发货,货到付款。运费由货方自行承担。”

天源轧钢厂在接到函件的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2400元发货50吨,并在第三天发货50吨至该公司,该公司随即验收并接收了货物。在接收货物后,该公司于是再次发函至华东轧钢厂,函中称:“因我公司已于别处购得冷轧卷板,原要约撤销,请予谅解。”其时,华东轧钢厂已积极准备好货源,并将50吨冷轧卷板装车准备第二天运往该公司。华东轧钢厂遂和该公司进行交涉,然该公司以要约已撤销为由拒绝再接受这批货物,华东轧钢厂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依法处理。 问题:

1. 华东轧钢厂和江苏省宇通电器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

2. 宇通公司对要约的撤销是否有效?

3. 华东轧钢厂能否请求宇通公司支付违约金?

4. 天源轧钢厂的发货行为如何定性?他与宇通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

5. 假设天源轧钢厂在回信中表示愿以2050元每吨的价格发货并于其后发货50吨至江苏省宇通公司,且该公司接受了这批货物,则问该发货行为如何定性?二者之间的合同何时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 三、

案情:2005年1月15日,某市公安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刘利民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如通道狭窄、消防器材上堆放货物等。对此,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的工作人员作了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限7天改进,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理意见,刘利民当场签了字。工作人员当天扣留了刘利民的“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1月17日,消防安全处对刘利民作出了第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天送达刘利民。刘在1月18日向市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缴纳罚款5000元。7天后,消防安全处派人到刘利民的加工厂

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仍未发还给刘利民,要求刘利民两天内改进。1月25日,消防安全处两次派人到刘利民的加工厂去检查时,发现刘利民的加工厂上锁,便派人通知刘利民第二天同去加工厂检查改进情况,刘以“没有时间”拒绝前往。而且刘利民认为市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的行政处罚对事实的认定不准确,处罚过重,扣留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没有法律依据,于是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退还罚款,赔偿因扣留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而造成的损失。但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问题:

1. 消防安全处有无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为什么?

2. 刘利民对消防安全处的处罚行为不服时应向谁申请复议?

3. 若刘利民提起诉讼,则应以谁为被告?

4. 据查,扣留刘利民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个立法文件,则该扣留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5. 如果公安局要吊销刘利民工厂的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那么刘利民可否要求举行听证?为什么? 四、

案情:日本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履行一份涉外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经协商未能解决。甲公司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申请仲裁,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同时向乙公司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乙公司则反请求甲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后双方约定由一名独任仲裁员审理此案,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就合适人选达成一致意见,仲裁委员会主任便从仲裁员名单中指定了一名仲裁员处理此案,最终以不公开的方式将此案审结。乙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执行裁决;对此乙公司以没有得到指定的仲裁员、要求公开审理而未得到满足为由,请求法院不执行仲裁裁决。 问题:

1. 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在程序上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2. 乙公司的反诉请求应当在何时提出?

3. 乙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如能起诉,应向什么法院起诉?如不能起诉,请说明理由。

4. 甲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向哪个法院提出?为什么?

5. 乙公司提请法院不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五、

案情:马某某(17岁)、牛某某(20岁)殴打唐某某致重伤一案,经Z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 2004年6月6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16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马某某因系父母双亡的孤儿,没有委托律师。鉴于此,Z市人民检察院便指定了一名负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唐律师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唐律师提出要复印公安局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以保守案情秘密为由予以拒绝。 6月28日,该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Z市人民法院。该法院决定于7月17日开庭审理,并于7月15日向辩护律师发出了开庭通知。唐律师以法院通知开庭日过迟,并且未能得到起诉书的副本为由拒绝出庭辩护。经法院劝说无效,不得已,人民法院又重新指定了一名律师蒋某参加法庭辩护,并将开庭日期推迟至7月27日,开庭后,公诉人和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7月29日,法院判决马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执行1年。判决确定后,蒋律师没有向法院询问有关结果,也没有问马某某的意见(后判决书副本虽送达律师,但已超过上诉期)。 问题:

1. 人民检察院为马某某指定辩护律师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2. 检察院于6月16日告知马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的行为存在什么错误?为什么?

3. 人民检察院能否拒绝辩护律师复印起诉意见书的请求?为什么?

4. 人民法院一直未给辩护律师发送起诉书副本,这种做法正确吗?

5. 唐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吗?他应该怎么办?

6. 蒋律师在判决确定之后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六、

案情:某县公安局警察丁英、李民经过预谋于2004年3月初,找到经常在所辖地区卖淫的妇女吴华,3人合谋,由吴华勾引嫖客,丁英、李民抓嫖客“罚款”,得款均分。尔后,丁英、李民于 4月中旬为吴华租赁了两间门面房。此后吴华即往自己住处勾引嫖客,由丁英的侄子丁恩(在逃)向丁英、李民2人报信,丁英、李民2人身着警服在吴华的住处抓嫖客。至2005年1月26日,丁英、李民以警察身份抓获朱某、李某等24名嫖客,共“罚款”54300元,丁恩分得4000元,余款3人平分。案发后,从丁英处追缴7200元,从李民处追缴6487元。

请问:

1. 丁英、李民以色情为诱饵索取、敲诈他人钱财,是构成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2. 丁英、李民安排吴华卖淫,是构成容留卖淫罪还是组织卖淫罪?

3. 对丁英、李民应如何处罚?

4. 吴华构成何罪?

5. 本案是否应采取公开审判的方式?

七、法律文书题

案情:自2000年以来,被告人李甲与其父李乙关系不和,经常吵架。李甲多次向李乙提出要钱购买摩托车,均被李乙拒绝。李甲便怀恨在心,产生了杀害李乙的念头。2001年12月某日,李甲将一支坏了的长管火药枪(长1.5米)和三枚铅弹从李乙房间拿到自己房间。2002年1月24日,李甲从羊栏镇买回一颗螺丝钉将火药枪修好,然后又买回一包火药,并将一

些火药装入枪管。1月26日晚,李甲叫李乙去看守芒果园,李乙不想去,父子二人因此又发生争吵,李甲遂下决心杀死李乙。1月27日中午,李甲将一枚铅弹装入火药枪管。当日晚上1l时许,李甲从家中持火药枪到其父李乙看守芒果园的木屋,持枪朝睡在木屋内床上的李乙开了一枪,李甲将火药枪丢在木屋内,便回家睡觉。1月28日上午9时许,李甲来到现场,将火药枪摔断丢在木屋内,然后将其堂兄李丙叫到现场,企图制造李乙自杀的假象。后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于2002年1月29日李甲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逮捕。现押于××市第一看守所。××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以×检×诉(20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甲犯故意杀人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现请你对本案写一份刑事判决书。

1. 答题要求:

1.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请求合法有据,定性准确;

3.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4.题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名称、文号等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

第二部分:分析题。 八、

陈剑与张青系邻居,长期不和,后因道路通行问题互不相让,陈剑一怒之下将道路堵死。于是张青诉至法院,请求恢复其通行权。法院先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二人和解,主审法官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领调解书时,陈剑拒绝签字。法院重新制作了判决书,径行判决。

1. 问题:请根据此案件分析民事诉讼法中法院调解与判决的关系。

第三部分:论述题。 九、

2003年,某中级人民法院在一份判决书中,认定《某某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内容“无效”。该省人大常委会已指出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为严重违法,并要求该市人大对此进行纠正,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汇报,要求有关方面处理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

根据报道来看,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判决书中认定,《条例》中所规定的“农作物种子经营必须执行省统一价格政策”与我国的种子法及价格法相违背。而该省人大有关人员则表示, 1989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种子条例》和2000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种子法,都没有对农作物的经营价格作具体的规定。该省在《条例》中对农作物价格作出具体的规定,不仅没有与种子法相抵触,而且是根据该省的实际情况对国家立法的补充。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认为。《条例》有关价格的规定与种子法没有抵触,且符合价格法的规定,应当继续执行。 《价格法》第19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同时,价格法规定,地方定价目录要“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根据上述材料,你认为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无权力判定《条例》无效?谁有权审查下位法是否违反上位法?

1.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十、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位于淮河之滨的某市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向淮河上的过往船舶收取治安费和气象服务费等费用。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引起航运企业的不满,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及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已被勒令取缔,将其所收费款没收归于财政。然而,上述措施虽然剥夺了乱收费机关不该取得的利益,救济了社会秩序,却未予受害当事人以民事救济,引起人们的质疑。

1. 请用民法学知识分析:上述乱收费行为究竟属侵权行为还是不当得利?试从法律要件人手,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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