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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节能目标(40分) 考核内容 节能量或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率 分值 评分标准 完成2012年节能目标得40分,每超额完成10%加2分,最多加6分。未完成目标的不得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评分依据 自查 得分 考评组打分 40 根据政府下达的2012年节能目标值,以及经核定企业2010年企业单位产值(产品)能耗基数(国家千家行动 企业按五年累计环比的节能量)(赣节能办字[2009]1号文)计算。 节能措施(60分) 节能工作组织 5 和领导情况 1.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有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的文件得1分。有相关工作记录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 材料佐证得2分,否则此项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企业节能工作,3分; 有节能管理专门机构成立的相关文件得1分,有节能管理2.设立或指定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并机构责职并有材料证明开展工作得1分,否则此项酌情扣 提供工作保障,2分。 分或不得分。 1.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有文件材料证明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或个人的得3 组或个人,3分; 分。 2.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3有材料证明,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有检查、考评得3分, 分; 否则此项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节能目标分解 10 和落实情况 3.实施节能奖惩制度,4分。 有材料记录证明,实施了节能奖惩制度的得3分,只奖不惩或只惩不奖得1.5分。材料记录不完善的,此项酌情扣 分或不得分。 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25 技改实施情况 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改实施情况(续) 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已列入国家能耗限额的,达到先1.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进值得10分,达到准入值得5分,未达到准入值不得分。同行业中,位居前20%的得10分,位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未列入国家能耗限额的,按能耗 居前50%的得5分,位居后50%的不水平在同行业中,位居前20%的得10分,位居前50%的得得分; 5分,位居后50%的不得分 2.安排节能研发专项资金并逐年增有文件材料证明,安排了节能研发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得 加,4分; 4分,否则此项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3.实施并完成每年的节能技改计划,有“十二五”节能技改计划(规划)得1分,每年按计划 4分; 实施并完成得3分。部分未实施完成酌情扣分。 按规定已全部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得7分。部4.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分未按要求淘汰的,核查发现一台(套)设备扣1分,三 产品,7分。 台(套)设备以上此项不得分。 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与政1.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及配套法律府规章得2分,有违反节约能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及地方 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2分; 性法规与政府规章的,核查发现一处扣1分,两处以上此项不得分。 列入国家高耗能产品且执行国家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2.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4准得4分,未执行的不得分。未列入国家高耗能产品的, 分; 企业按行业或自身设定能耗定额管理得4分,否则此项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节能措施(续) 节能法律法规 10 执行情况 3.实施主要耗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企业实施主要耗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有记录、有台帐 制度,2分; 得2分,否则此项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4.新、改、扩建项目做过节能评估且新、改、扩建项目做过节能评估且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2 标准建设得2分。 分。 1.实行能源审计或监测,并落实改进2011年期间企业做过能源审计,并落实改进措施得2分, 措施,2分; 未做过能源审计此项不得分 2.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能源统计企业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并有专人负责得1分;建立能源统台账,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计台账得1分;能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的1分。 3分; 企业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3.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得3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并未能做到定期检定、 期进行检定、校准,3分; 校准,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企业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宣传,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4.节能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工作,2类节能培训得2分;从未参加各类节能培训且未定期开展 分。 节能教育宣传,此项不得分 节能管理工作 10 执行情况 小计 100 注:1、考核节能目标指标以企业与政府签定的“十二五”(2011年-2015年)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节能目标为准;
核查人员(签字): 核查日期: 被核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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