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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扰民文明施工制度

2020-05-31 来源:汇意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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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扰民文明施工制度

一、 项目部在同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

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 二、 项目部要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噪声,要加强对建筑材

料、土方、混凝土、石灰膏、砂浆等在生产和运输中造成扬尘、滴漏的管理,对施工中产生的混凝土等必须经过沉淀后再排放。(具体降噪措施:将噪声大的工作尽可能安排在白天施工,严禁民工大声喧哗,车辆进出场地慢行,禁止鸣喇叭,大底板浇捣避开中、高考期,内部调整施工期。噪声大的机械施工远离居民点,平时浇砼尽量安排在白天,尽可能地将噪声降低到最低限度,使居民们满意。) 三、 电焊工搭设临时工棚,晚上弧光采取遮栏措施,做到弧光不扰民。

夜间施工项目部必须向黄浦区环境保护局申请,得到许可方能施工,并张贴安民告示,接受居民的监督。

四、 工地四周围栏高度不小于2.5米,无缺损并做到整洁、美观,围栏

用砖墙、夹板或瓦楞等材料。高层建筑沿路应设置防护措施,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五、 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

整、道路畅通、排水畅通、无大面积积水,未经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建材、垃圾等物。

六、 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溢,建筑垃圾应集中堆

放并及时清运,建材垃圾在清理过程中,应有防止滴漏飞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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