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控制监理细则 一、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 以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施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 质量控制坚持”事前预控、事中检査、事后把关”的方针。 3、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4、 对参与施工的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及环境等五大因素中,进行全 面控制。
5、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试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 使用在工程上。
6、 实行三检报验制度,施工单位在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未经监 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工程质量初验。
7、 对重要部位和可能发生的隐患,实施跟踪检查、旁站监理、抽验、复查等监控手段。 二、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不合格 合格
2、 分部分项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不合格
施工单位自检专检 合格
不合格监理部审查检验 合格
不合格施工单位自检专检 不合格监理部审核检验 合格
3、 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不合格施工单位自检验收 合格
监理部组织初验 有缺陷
三、 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1. 工程质量以事前控制为主。
2. 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査,发现违规操作不 符合质量要求及时发监理通知单予以纠正。
3. 采用检查、量测、测量、取样试验、跟踪、旁站等手段监督控制质疑。 4•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5.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6•坚持按控制程序办事,施工单位必须都使用监理表式联系工作,违背时不予签证。 7.对影响工程质量坚持不纠正或继续施工时,监理有权签发暂停工程指令。
&监理部有权建议撤换施工单位不称职的人员。 四、 工程质量事前预控措施
1、 掌握和熟悉本工程质量控制和依据
2、 认真学习和掌握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把施工图上问题解决在施工 之前。
3、 核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1) 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和落实情况。 2) 督促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落实人员到位。 3) 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4) 检查施工单位质疑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
4、 审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对特姝专业工种的人员,要审查 上岗证和考核技术水平。
审査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虽保证措施等。 5、 査验施工单位的测量放线成果:
1) 检验施工单位制作的建设工程施工控制网(包括平面和高程) 2) 检验施工轴线控制桩位置。
3) 査验施工轴线位置,高程控制标志,核査垂直度控制。 4) 核査沉降观测控制。
5) 签认施工单位”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6、 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1) 使用主要建筑材料前应检查\"三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市建委的准用证),并按 有关规泄,现场抽样做试验,复验合格,经监理部认可后方可使用。
2) 构配件采用须经监理部对构配件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构件试验, 其成果经监理部认可后方能采用。
3) 各种险、砂浆试块,按施工规范要求制作,并要有见证人员在场,实验成果要及时 送监理部审査认可。
4) 对装饰材料、灯具、卫生洁具等,需会同业主和监理部对样品认可后,方准订货采 购,并送样品保存在监理部。
5)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等应检査技术鉴左文件,确认文件和使用情况,并征求业 主意见后,决定使用或不使用。
6) 水、电、暧等安装工程用的各种管材,必须有厂家技术检验合格证书,现场采购的 必须进行复验,进场后要进行复验。
7) 各种规格的电线、电缆必须按业主和监理部认可的厂家采购,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和 样品,要有复试报告。
8) 各种阀门、管件及电气工程用务种电器配件(如照明箱、务种形状插头、开关等) 必须具有厂家合格证书,报监理部认可。
9) 各类电表、水表、消防器材等产品,应是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专业生产厂家,施工单 位必须向规定厂家采购,否则后果自负。
7、 签认设备报验
1) 设备供应单位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设备的技术参数,有资料及合格证 书。
2) 进口设备应有海关商检证明。
3) 监理部参与对设备生产厂家的考察、评审。
4) 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应会同业主、监理部开箱淸点和检验,并测试设备是否合格。 5) 监理部进行现场检验,并在\"设备报验单“上签认审査意见。 a)检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al)施工单位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正常后,应向监理部申报“进场设备一览表“。 a2)监理部应核对施工单位进场主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性能是否符合施工组织 设计。
a3)监理部应检查设备运转的完好状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规能。
a4)对需要立期检验和鉴迫的设备(如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等)施工单位应有标泄证明, 并经监理部审查认定。
b)施工单位应编制季节性的施工技术方案报监理部审建。
0施工单位应根据重点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下达的质量控制点,编制该工程质量计划,报 送监理部认泄和检査。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1、 要求项目经理部及项目班子对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操作规程等实施标准管理,并 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检查:
1) 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口头或发监理通 知及时纠正。 2) 对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 3) 施工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而回复,监理部应进行复査。
3、 施工测量放线的抽检或复验,施工单位对每个楼层的测量放样成果(指轴线、放样 尺寸、标高、垂直度、沉降观测等)要向监理部报验,经监理部抽査或复验后,方能施工。
4、 上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专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监理部应组织勘察、 设计、施工单位、重点质量监督中心、业主等进行联合检验,检验基槽上层是否符合工程地 质报告,是否符合设汁持力层要求,若符合报告,参验单位均要在验槽记录单上签字并盖公 章。
5、 对重要部位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预应力工程、防水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写施工工 艺、施工方法、操作规程、质量保证措施等专业施工方案,经监理部审查同意后,监督施工 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或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检查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否则,不准施工,监理 部应跟踪检查,旁站监理。
6、 实施“三检报验制\"
1) 每道工序或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毕,施工班组必须进行自检、互检工序并经项目部 专检后,向监理部报验。
2) 监理部接到报验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对该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检验。 3) 检验不合格,监理部书而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签证认可,准予进 行下道工序施工。
7、 隐蔽工程验收
1) 施工单位按有关规立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报验单”并附 有关质量资料,报送监理部。
2) 监理部对隐蔽工程的有关质量资料(保证资料、施工记录、隐蔽简图等)进行核查, 并会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测、核查。
3) 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监理部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 改完成后由监理部复査。
4) 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监理部签发隐蔽验收认可书并准予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 给排水管道工程应检査泄位、标高、墙、楼板内暗埋或预留孔位置,冬种接口、打 口、
通水试压等,管道试验实行旁站监理,试压记录须经监理部签认。
9、 电气预埋的暗装管、接线盒、接线、穿线、接地等,施工单位安装完毕,自检合格, 应向监理部报验,专业监理人员按有关施工规范验收,穿线后还应进行电流试验,复査低压 部分,用摇表检査,髙压部分必须由电业局认可的单位进行耐压试验,试验报告报监理部认 可。
六、 工程质量事后把关控制
按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工程验收、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质量事后把关工作。 1、 分部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
1) 分部工程完成后,由监理部组织施工单位、业主、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并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2) 根据市计委重点办规左,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这二个分部工程完成后,应分别 邀请市质量监督站参加验收,并评泄质量等级,封存备案。
3) 施工单位完成分部工程施工后,应整理该分部各项技术资料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成 果,进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汇总评泄,填写“分部工程验收报验单“并附\"分部工程质量检 验评進表”向监理部报验。
2、 组织工程竣工初验
1) 当工程达到施工验收条件时,监理部应通知施工单位做好竣工资料整理,竣工自检, 淸点尾项和漏项工程及工程功能缺陷等工作,为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2)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 请表“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监理部审查。
3) 监理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监理关交工验收资料规左,对报送的竣工资料进 行核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
4) 监理部组织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竣工项目进行全而检查。
5) 检査结果有漏项、成品损坏、未完项目、达不到设计要求及局部进行修改的监理部 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符合要求后再验,直至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6) 检查结果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后,由监理部写出工程竣工初验报告,会同“单位工程 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报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3、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审 七、 工程质疑事故处理
1、 针对工程上岀现的质量问题根据其严重程度,确左质量事故的级别,分为一般质量 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别予以处理。
2、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维护事故现场,组织事故调査,分析原因, 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部审査。
3、 监理组织业主、设讣单位、施工单位,必要时邀请专家,研究处理方案,认为可行, 由监理部批复后,方可实施处理措施。
4、 严禁施工单位为掩饰事故,未经研究,擅自处理,并追究责任。
5、 监理部要监督处理方案的执行,检査处理效果,必须达到设计质量要求,并责成施 工单位写出事故处理报告装入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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