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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评价

来源:汇意旅游网
江苏省溧阳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评价

蒋孝松1,丁文斌1,朱中华1,蒋建华1,陶吉平 2

(1江苏省溧阳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江苏溧阳 213300; 2溧阳市溧城镇农业服务中心)

开展耕地环境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对推进农产品生产区域合理布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对溧阳全市的耕地环境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采样,并按无公害标准对耕地环境质量进行检测与评价,完成了耕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 耕地环境质量调查方法 1.1 调查方法

1.1.1 土壤样品采集。 在采样点现场选择连片区域100×100m2范围内,在中心位置进行GPS定位,并在不同田块或不同种植品种区域及其交叉点采集5个土样。采样深度:果树茶类为0-60cm耕层土壤,粮油类为0-20cm耕层土壤,蔬菜地为0-25cm耕层土壤。取土用竹片去除铁器接触部分的土壤,按四分法缩分成1kg左右为一个样品,用塑料袋封存,并贴上采样编号标签,现场做好采样记录。

粮油类每5000亩,园艺类每2500亩,保护区类1500亩采一个样。全市共采集大田环境样200个(详见表1)。

表1 土样分类汇总表 单位:个

作 物 土样数量 六六六、DDT。

2 评价标准及方法

2.1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及方法

2.1.1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溧阳市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按照作物分四大类(即粮油类、蔬菜地、茶果园和板栗园)进行。评价标准采用国家环境标准(GB15618-1995)、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水稻产地环境条件标准》(NY5116-2002)、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标准》

1

粮 油 99 茶 果 63 蔬 菜 20 板 栗 18 合 计 200 1.1.2 土壤样品分析内容。 分析项目包括:PH、铅、镉、汞、砷、铬、铜、

(NY5010-2002)、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水果产地环境条件标准》(GB/T18407.2-2001)、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茶叶产地环境条件标准》(NY5020-2001)。

2.1.2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方法。 根据土壤的监测结果,通过单项污染指数和综合污染指数进行评价,并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进行分级、比较。对测定值小于检出限的,取其检出限值的二分之一,进行污染指数计算。

(1)评价模式与评价标准

①单项污染指数法。 通过单因子评价,可以确定出主要的污染物质及危害程度,同时也是多因子综合评价的基础。污染指数计算以污染物实测值和评价标准相比除去量纲来计算污染指数。

公式为: Pi=Ci/Si

式中:Pi—为土壤中污染物i的单项污染指数; Ci—为土壤中污染物i的实测数据; Si—为土壤中污染物i的评价标准。

Pi<1未污染,判定为合格,表示土壤未受污染物i的污染;Pi >1,判定为不合格,表示土壤受污染物i的污染;Pi越大,受污染的程度越重。

②Nemerow综合污染指数法。 单因子污染指数只能分别反映各个污染物的污染程度,不能全面综合地反映土壤的污染状况,故进行环境评价时需将单因子污染指数按一定方法结合,较全面反映环境质量。

公式为: P综={(P平均2+Pmax2)/2}1/2 P综—为土壤的综合污染指数;

P平均—为土壤所有单项污染指数的平均值平方; Pmax—为土壤所有污染物中单项污染指数最大值的平方。 (2)土壤环境质量分级标准(见表2)

表2 土壤环境质量分级标准(NY/T395-2000)

等级划定 综合污染指数 污染等级 1 2 3 P综≦0.7 安 全 清洁 0.74 5 2.03.0 重污染 土壤、作物受污染已相当严重 按照环境评价的要求,参与评价的指标分为二类,一类是严控指标,另一类是一般控制指标。在评价过程中,严控指标只要有一项超标就视为该项不合格,相应降级,一般控制指标中可有一项或多项超标,只要该环境要素综合污染指数小于上,可以不降级,综合污染指数大于1,则降级。本项目评价指标分类见表3。

表3 评价指标分类

环境要素 土 壤

3 分析结果与评价

根据溧阳市耕地环境质量调查200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对照国家及农业部颁标准,经统计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3.1 耕地土壤环境

3.1.1 粮油类耕地土壤环境。 粮油类耕地99个土样,平均综合污染指数0.469,其中有92个土样综合污染指数P综小于0.7,土壤质量为一级(安全),占92.9%,有3个土样综合污染指数大于0.7而小于1.0,土壤质量为二级(警戒限),合计共95个土样合格,占96%,表明其农田土壤未受污染,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根据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食品)产地环境要求》(DB32/T343.1-1999)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 水稻产地环境条件》(NY5116-2002)标准要求,该区域土壤适宜无公害粮油产品的种植。

3个土样质量为三级(轻污染),受到轻度污染,3个点均靠近城区,其中1个是埭头镇埭西村,污染物质为镉;2个是溧城镇南村村和三和村,污染物质分别为铜和汞。

1个土样为四级(中污染),受到中度污染,为南渡镇中桥村孙家自然村,主要污染物质为镉。根据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食品)产地环境要求》(DB32/T343.1-1999)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 水稻产地环境条件》(NY5116-2002)的标准要求,该区域土壤不适宜无公害粮油产品的种植。代表面积为2.5万亩。

严 控 指 标 汞、砷、镉、铬 一般控制指标 铜、铅、六六六、DDT 3

3.1.2 蔬菜地耕地土壤环境。 20个土壤监测点中有11个点蔬菜地土壤单项污染指数Pi小于1.0;Pi大于1.0的样点有9个。其中昆仑经济开发区毛场村沙张自然村样点,镉单项污染指数为1.07;溧城镇马垫村淦西自然村3组样点,铅单项污染指数为1.66;溧城镇马垫村淦西自然村2组样点,铅单项污染指数为2.05;溧城镇张巷村样点,铅单项污染指数为2.54;溧城镇黄腾村洞九组样点,铅单项污染指数为1.35;天目湖镇南钱村亳前组样点,铅单项污染指数为2.15;天目湖镇南钱村山边组样点,铅单项污染指数为1.08;南渡镇旧县村施家桥组样点,铅单项污染指数为1.91。

20个样点中10个样点的土壤综合污染指数P综≦0.7,对照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定为一级土壤(安全),占50%。表明其农田土质未受污染,根据农业部《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NY5010-2002)标准要求,该区域土壤适宜无公害蔬菜的种植。

昆仑经济开发区毛场村沙张自然村、戴埠镇牛场村新建组、天目湖镇南钱村山边组、埭头镇埭头村塘底下组等4个样点0.7溧城镇马垫村淦西自然村2组、3组,溧城镇张巷村、黄腾村洞九组样点,天目湖镇南钱村亳前组样点,南渡镇旧县村施家桥组样点等6个样点的1.03.1.3 茶叶和果树园土壤环境。 63个茶果土壤环境样品有62个土壤单项污染指数Pi均小于1.0。1个样点(戴埠镇东干茶场)的铬单项污染指数为1.05,其代表面积550亩,其综合污染指数P综为0.78;平桥镇宝金山村的土壤样品铬单项污染指数为0.97,其代表面积2500亩,其综合污染指数P综为0.71,划定为二级土壤(警戒限),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茶果的种植要求。其他61个样点土壤环境的P综均小于0.70,对照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定为一级土壤(安全),表明其农田土质未受污染,根据农业部《无公害食品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NY5020-2001)和《无公害食品 水果产地环境条件》(GB/T18407.2-2001)标准要求,该区域土壤适宜无公害茶果的种植。 3.1.4 板栗园土壤环境。 18个板栗园土壤样品单项污染指数Pi均小于1.0,综合污染指数P综为0.70,对照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定为一级土壤(安全),表明其农田土质未受污染,根据《无公害食品 水果产地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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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407.2-2001)标准要求,该区域土壤适宜无公害板栗的种植。 3.2 综合评价

综合土壤环境评价结果,由表4可见。200个大田土样,181个为一级土,9个为二级土,9个为三级土,1个为四级土。合格土样占95.0%,轻污染土样占4.5%,中污染土样占0.5%。说明溧阳市整体农田土壤质量较好。建议埭头镇、溧城镇、南渡镇等地土壤环境质量属三级的农田改种其他非食用农产品,同时加强耕地的修复与改良。

表4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分类表

等 级 一级土壤 二级土壤 三级土壤 四级土壤 合 计

4 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的对策及建议 4.1 政策措施

4.1.1 加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加大《环保法》、《江苏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从小学生抓起,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把保护环境变成我们的自觉行动。

4.1.2 加强污染企业的管理。 我市化工、建材企业较多,而且较为分散,给环境治理带来一定困难,建议污染企业在创办时要相对集中,对于重污染企业,利润再高,也不能批准创办,已办的要逐步关停。对于已创办的污染企业,要加强监控力度,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次整改、二次停产整治、三次关停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新批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4.1.3 加大执法力度。 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地位,农业执法大队要和工商、环保、质监等执法部门配合,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对于涉

粮 油 92 3 3 1 99 茶 果 61 2 0 0 63 蔬 菜 10 4 6 0 20 板 栗 18 0 0 0 18 合 计 181 9 9 1 200 占% 90.5 4.5 4.5 0.5 5

农的农药厂、肥料厂、畜药厂、渔药厂和饲料厂,要严把新产品质量关,执法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或抽检,发现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处理解决,从源头抓起,严把食品安全关。 4.2 技术措施

4.2.1 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监测体系。 除了常规监测点设置以外,在工业发达特别是化工、建材等污染企业密集的地区要增加监测点的设置,污染严重地区监测频率要增加,做到一季度监测一次。建立农业环境档案制度,定期监控,严格警示。

4.2.2 耕地做到用、养、保相结合。 对待耕地要做到用地、养地、保护耕地不被污染三者相结合。对现有一 级、二级土壤,立足于防重于治的方针,使用国家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并减少施用量,禁止向农田倾倒垃圾和不明污泥,确保土壤不被污染。

对三级的农田要求改种其他非食用农产品,同时进行耕地的修复与改良。一是生物措施,选用特定植物或微生物富集、降解土壤污染物;二是化学措施,利用土壤改良剂或抑制剂降低土壤污染物的水溶性及扩散性,如加入石灰调节土壤酸度、并让重金属形成沉淀等;三是农艺措施,通过增施有机肥,控制土壤水分,栽种抗污染的农作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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