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xx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提升核心人才的向心凝聚力,激励创新,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 股权激励的原则:
(1)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在保障公司目前当下整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通过公司战略的提升,保持公司得以较快速度的发展,并以增加的公司资产、利润作为股份奖励的来源。
第二章 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 设立公司股权改制小组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总经理负责,向总经理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 公司股权改制小组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各层员工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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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 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 股权激励对象: (1)公司各总监 (2)各部门主管
(3)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的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原则上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不得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外聘人员,具体人员由公司股权改制小组商定,报总经理确认。
第六条 核定企业估值、股权总量:
企业估值是指着眼于企业本身,对企业的资产及获利能力进行系统评估,以确定企业股权总量。
拟核定公司总估值:万元; 拟定股本总量:万股,每股元;
拟授予股权激励的股权总量:万股;一般情况下,企业必须对授予的股权总量进行严格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首次实施激励计划的应严格控制在股本总额的1%。
拟个人股权分量:上限万股;就是每一个股权激励对象获得的股权数量。原则上,任何一个激励对象获授的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高管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水平的30%以内。
第七条 股权激励常用模式 VS
第八条 以业绩干股、业绩股份期权分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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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股权激励计划所称股份为业绩干股、业绩股份期权分红(即虚拟股),享受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表决权、转让权、出售权和继承权。虚拟股为公司无偿授予,股权享有人无需出钱购买。
第九条 股份分红计算方式:
公司拟向核心人才授予一定量的干股股份分红和股权期权。依据公司的利润,约定分配比例:公司备用金 20-30 %;业绩干股、业绩虚拟股分红 20-50 %;银股分红 20-50 %;业绩目标为资产净增值率 %。
【此处我们以虚拟分红50%,业绩目标为资产净增值率3%为例】 第十条 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0万,期末净资产为110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净资产增值率=(1100-1000)/1000 × 100% = 10%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第十一条 奖励基金按照超额累进提取: 奖励基金总额 = 期末净资产 – 期初净资产× 103%
(1)假设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3%,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3%或3%以下时,不予提取奖励基金。(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3%以上的增值部分,按50%提取。
奖励基金总额 = 1100 - 1000× 103% = 70万
第十二条 将奖励基金全部转换为股份,形成奖励股份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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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股份总额 = 奖励基金总额 × 提取比例 / 期末每股净资产
例:假定期初的1000万净资产全部转化为股份,即每股的净资产为1元,若期末的净资产增值为1100万后,在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每股的净资产就是1.1元。按照净资产增值部分的50%提取奖励基金总额,则期末的奖励股份总额为:
奖励股份总额 = 70 × 50% / 1.1 = 31.81(万股) 第十三条 个人奖励比例确定
(1)采取岗位群比例法,将激励对象分为高层(总监以上)、中层(部门主副管)、骨干层(优秀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三类。
(2)高层占奖励股份总额的30%,中层占40%;骨干层占30%。 第十四条 每个岗位群的个人奖励比例按人数均分,即:
例:假如骨干层的奖励股份占奖励股份总额的30%,持股的专业技术骨干有6人,则,专业技术骨干群个人的奖励比例为:
专业技术骨干群个人的奖励比例 = 奖励股份总额 × 30% / 6 第十五条 个人奖励股份额度计算公式
例:根据上述股权奖励办法和奖励比例,则骨干个人的股份额度为: 骨干个人的奖励股份额度 = 5%×31.81 = 1.59(万股) 则专业技术骨干个人的奖励股份换算成奖励金额为: 骨干个人实得奖励金额 = 1.59(万股)× 1.1 = 1.749(万元)
第十六条 本方案的奖励股份为一次性当期奖励,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1年,岗位群人数每年核定一次,个人奖励额根据所在岗位群奖励比例和人数增减。
第四章 股份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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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公司期权股份满足条件时,可允许员工实际出资购买相应期权标准的股份,成为公司真正的股东。
第十八条 购股时员工需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公司指定的账户,出资购买公司约定的期权股份份额,成为公司股东。
第十九条 股权享有人离司时取消虚拟股权,分红则区别对待:
1、离退休:股权享有人退休或因病无法形式工作权利(乃至死亡)时,公司可即时收回虚拟股权,股权享有人仍可享受当年全年的分红。
2、辞职:自动辞职的收回虚拟股,按当年工作月数享受50%原有的分红权。
3、辞退:被解雇或辞退的收回虚拟股,分红权立即取消。 第二十条 股东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其股权规定如下:
1、离退休、个人辞职:股东自动离职、退休或因病无法形式工作权利(乃至死亡)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可置换该股东的股份(按当年股价计算)或者继续保持股东的身份,仍可享受相应的股份分红。
2、辞退:被解雇或辞退的股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原则上需无条件置换该股东的股份(按当年股价计算),同时按当年实际工作月数享受50%原有的股份分红权。
第二十一条 如股东违反公司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的,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将无条件置换该股东的股份(按当年股价计算)。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分红、期权股份只是公司奖励的方式,除转为个人资产的,所有人与配偶离异时,不作为公有资产;与转为个人资产的股东,与其配偶离异时,将无条件置换该股东配偶部分的股份(按当年股价计算)。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权分红每年一次,在第二年元月底前发放。 第二十四条 股权享有人因升职或成绩优异获得高一级岗位群的股权激励,分时段享受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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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股权享有人因工作重大失误降职、免职的,降低或收回股权激励,分时段享受红利。
第二十六条 公司确定的虚拟股激励人员需与公司签订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在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股权生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因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公司股权改制小组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八条 在时期、条件成熟后经公司总经理、股东会批准,可将部分或全部虚拟股转化为银股(即实股,享有除分红权以外的其他股权),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本方案由公司股权改制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后从____年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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