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 电 保 护 校 验 规 程
无为严桥风电场
2016年5月
目录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总则 .............................................................. 1 4 检验种类及周期 .................................................... 2 5检验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 4 6 现场检验 .......................................................... 5 7本厂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的检验 ................. 13 8 装置投运 ......................................................... 13 9 极化继电器的检验 ................................................. 15 10电磁型保护的检验 ................................................ 24 12 厂站自动化系统中的各种测量、控制装置的检验项目 ................. 26
继电保护校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电福新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无为严桥风电场继电保护及其二次回路接线(以下简称装置)检验的周期、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华电福新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无为严桥风电场继电保护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261—2000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527—2002 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
3 总则
3.1 本标准是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在检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3.2 本标准中的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在电力网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运行时,为确保电网安全与稳定运行,起控制作用的自动装置,如自动重合闸、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自动切负荷、低频和低压自动减载、电厂事故减出力、切机等。
3.3 各级继电保护管理及运行维护部门,应根据当地电网具体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保护装置检验计划。相关调度部门应予支持配合,并作统筹安排。
3.4 装置检验工作应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指导书及实施方案,其内容应符合本标准。
3.5 检验用仪器、仪表的准确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要求,并应定期校验。 3.6 微机型装置的检验,应充分利用其“自检”功能,着重检验“自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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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无法检测的项目。 4 检验种类及周期
4.1 检验种类 检验分为三种:
a)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
b)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 c)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4.1.1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在下列情况进行: a) 当新安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
b) 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装置时。 4.1.2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分为三种: a) 全部检验; b) 部分检验;
c) 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试验。
全部检验和部分检验的项目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4.1.3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 补充检验分为五种:
a) 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后的检验; b) 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 c) 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 d) 事故后检验;
e) 已投运行的装置停电一年及以上,再次投入运行时的检验。 4.2定期检验的内容与周期
4.2.1定期检验应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周期、项目及各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内容进行。
4.2.2定期检验周期计划的制定应综合考虑所辖设备的电压等级及工况,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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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要求的周期、项目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定期检验应尽可能配合在一次设备停电检修期间进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定期检验参照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的定期检验周期进行。
4.2.3制定部分检验周期计划时,装置的运行维护部门可视装置的电压等级、制造质量、运行工况、运行环境与条件,适当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项目。
a)新安装装置投运后一年内必须进行第一次全部检验。在装置第二次全部检验后,若发现装置运行情况较差或已暴露出了需予以监督的缺陷,可考虑适当缩短部分检验周期,并有目的、有重点地选择检验项目。
b) 35kV电压等级的微机型装置宜每2~4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
c)利用装置进行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宜与一次设备检修结合进行。必要时,可进行补充检验。
4.2.4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中投切发电机组、切除负荷、切除线路或变压器的跳合断路器试验,允许用导通方法分别证实至每个断路器接线的正确性。
4.3补充检验的内容
4.3.1因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断路器、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等)所进行的检验,应由基层单位继电保护部门根据一次设备检修(更换)的性质,确定其检验项目。
4.3.2运行中的装置经过较大的更改或装置的二次回路变动后,均应由基层单位继电保护部门进行检验,交流工作经验,并按其工作性质,确定其检验项目。
4.3.3凡装置发生异常或装置不正确动作且原因不明时,均应由基层单位继电保护部门根据事故情况,有目的地拟定具体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忙进行事故后检验。检验工作结束后,应及提出报告,按设备调度管辖权限上报备查。
4.4检验管理
4.4.1对试运行的新型装置(指未经省、部级鉴定的产品),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并经网(省)公司继电保护运行管理部门审查。
4.4.2由于制造质量不良,不能满足运行要求的装置,应由制造厂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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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4.3装置出现普遍性问题后,制造厂有义务向运行主管部门及时通报,并提出预防性措施。
5检验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5.1仪器、仪表的基本要求与配置
5.1.1 装置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应满足GB/T 7261—2000中的规定。定值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准确级应不低于0.5级。
5.1.2 继电保护班组应至少配置以下仪器、仪表: 指针式电压、电流表,数字式电压、电流表,钳形电流表,相位表,毫秒计,电桥等;500 V、1000 V及2500v兆欧表;可记忆示波器。
5.2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5.2.1 在现场进行检验工作前,应认真了解被检验装置的一次设备情况及其相邻的一、二次设备情况,及与运行设备关联部分的详细情况,据此制定在检验工作全过程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
5.2.2 应具备与实际状况一致的图纸、上次检验的记录、最新定值通知单、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合格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和连接导线等。
5.2.3 规定有接地端的测试仪表,在现场进行检验时,不允许直接接到直流电源回路中,以防止发生直流电源接地的现象。
5.2.4 对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应先进行如下的准备工作:
a) 了解设备的一次接线及投入运行后可能出现的运行方式和设备投入运行的方案,该方案应包括投入初期的临时继电保护方式。
b) 检查装置的原理接线图(设计图)及与之相符合的二次回路安装图,电缆敷设图,电缆编号图, 断路器操动机构图,电流、电压互感器端子箱图及二次回路分线箱图等全部图纸以及成套保护、自动装置的原理和技术说明书及断路器操动机构说明书,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出厂试验报告等。以上技术资料应齐全、正确。若新装置由基建部门负责调试,生产部门继电保护验收人员验收全套技术资料之后,再验收技术报告。
c) 根据设计图纸,到现场核对所有装置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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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对装置的整定试验,应按有关继电保护部门提供的定值通知单进行。工作负责人应熟知定值通知单的内容,核对所给的定值是否齐全,所使用的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变比值是否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 (不应仅限于定值单中设定功能的验证)。
5.2.6 继电保护检验人员在运行设备上进行检验工作时,必须事先取得当值值长的同意,遵照电业安全工作相关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在运行人员利用专用的连接片将装置的所有出口回路断开之后,才能进行检验工作。
5.2.7 检验现场应提供安全可靠的检修试验电源,禁止从运行设备上接取试验电源。
5.2.8 检查装设保护和通信设备的室内的所有金属结构及设备外壳均应连接于等电位地网。
5.2.9 检查装设静态保护和控制装置屏柜下部接地铜排已可靠连接于等电位地网。
5.2.10 检查等电位接地网与厂、站主接地网紧密连接。
6 现场检验
6.1 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检验
6.1.1 新安装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的验收检验。
检查电流、电压互感器的铭牌参数是否完整,出厂合格证及试验资料是否齐全。如缺乏上述数据时,应由有关制造厂或基建、生产单位的试验部门提供下列试验资料:
a)所有绕组的极性; b) 所有绕组及其抽头的变比;
c) 电压互感器在各使用容量下的准确级;
d) 电流互感器各绕组的准确级(级别)、容量及内部安装位置; e) 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各抽头); f) 电流互感器各绕组的伏安特性。
6.1.2 电流、电压互感器安装竣工后,继电保护检验人员应进行下列检查: (1 ) 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变比、容量、准确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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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测试互感器各绕组间的极性关系,核对铭牌上的极性标识是否正确。检查互感器各次绕组的连接方式及其极性关系是否与设计符合,相别标识是否正确。
(3 )有条件时,自电流互感器的一次分相通入电流,检查工作抽头的变比及回路是否正确(发、变组保护所使用的外附互感器、变压器套管互感器的极性与变比检验可在发电机做短路试验时进行)。
(4)自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端子箱处向负载端通入交流电流,测定回路的压降,计算电流回路每相与中性线及相间的阻抗(二次回路负担)。将所测得的阻抗值按保护的具体工作条件和制造厂家提供的出厂资料来验算是否符合互感器10%误差的要求。
6.2 二次回路检验
6.2.1 在被保护设备的断路器、电流互感器以及电压回路与其他单元设备的回路完全断开后方可进行。
6.2.2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检查。
a) 检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所有二次接线的正确性及端子排引线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b) 检查电流二次回路的接地点与接地状况,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必须分别且只能有一点接地;由几组电流互感器二次组合的电流回路,应在有直接电气连接处一点接地。
6.2.3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检查。
(1) 检查电压互感器所有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及端子排引线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2)经控制室中性线小母线(N600)连通的几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只应在控制室将N600一点接地,各电压互感器二次中性点在开关场的接地点应断开;为保证接地可靠,各电压互感器的中性线不得接有可能断开的熔断器(自动开关)或接触器等。独立的、与其他互感器二次回路没有直接电气联系的二次回路,可以在控制室也可以在开关场实现一点接地。来自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的4根开关场引入线和互感器三次回路的2(3)根开关场引入线必须分开,不得共用。
(3)检查电压互感器二次中性点在开关场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安装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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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
(4)检查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所有熔断器(自动开关)的装设地点、熔断(脱扣)电流是否合适 (自动开关的脱扣电流需通过试验确定)、质量是否良好,能否保证选择性,自动开关线圈阻抗值是否合适。
(5)检查串联在电压回路中的熔断器(自动开关)、隔离开关及切换设备触点接触的可靠性。
(6)测量电压回路自互感器引出端子到配电屏电压母线的每相直流电阻,并计算电压互感器在额定容量下的压降,其值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3%。
6.2.4 二次回路绝缘检查。在对二次回路进行绝缘检查前,必须确认被保护设备的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全部停电,交流电压回路已在电压切换把手或分线箱处与其他回路断开,并与其他回路隔离完好后,才允许进行。 在进行绝缘测试时,应注意:
a)试验线连接要紧固;
b)每进行一项绝缘试验后,须将试验回路对地放电;
c)对母线差动保护、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如果不可能出现被保护的所有设备都同时停电的机会时,其绝缘电阻的检验只能分段进行,即哪一个被保护单元停电,就测定这个单元所属回路的绝缘电阻。
(1)进行新安装装置验收试验时,从保护屏柜的端子排处将所有外部引入的回路及电缆全部断开,分别将电流、电压、直流控制、信号回路的所有端子各自连接在一起,用10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阻值均应大于10MΩ的回路如下:
a) 各回路对地; b) 各回路相互间。
(2) 定期检验时,在保护屏柜的端子排处将所有电流、电压、直流控制回路的端子的外部接线拆开,并将电压、电流回路的接地点拆开,用1000V兆欧表测量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
(3) 对使用触点输出的信号回路,用1 000 V兆欧表测量电缆每芯对地及对其他各芯间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定期检验只测量芯线对地的绝缘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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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采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接地的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需检查其接线的正确性及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工频放电电压。
定期检查时可用兆欧表检验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一般当用1 000 V兆欧表时,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不应击穿;而用2500V兆欧表时,则应可靠击穿。
(5) 新安装二次回路的验收检验:
a) 对回路的所有部件进行观察、清扫与必要的检修及调整。所述部件包括:与装置有关的操作把手、按钮、插头、灯座、位置指示继电器、中央信号装置及这些部件回路中端子排、电缆、熔断器等。
b) 利用导通法依次经过所有中间接线端子,检查由互感器引出端子箱到操作屏柜、保护屏柜、自动装置屏柜或至分线箱的电缆回路及电缆芯的标号,并检查电缆簿的填写是否正确。
c) 当设备新投入或接入新回路时,核对熔断器(和自动开关)的额定电流是否与设计相符或与所接入的负荷相适应,并满足上下级之间的配合。
d) 检查屏柜上的设备及端子排上内部、外部连线的接线应正确,接触应牢靠,标号应完整准确,且应与图纸和运行规程相符合。检查电缆终端和沿电缆敷设路线上的电缆标牌是否正确完整,并应与设计相符。
e) 检验直流回路确实没有寄生回路存在。检验时应根据回路设计的具体情况,用分别断开回路的一些可能在运行中断开(如熔断器、指示灯等)的设备及使回路中某些触点闭合的方法来检验。每一套独立的装置,均应有专用于直接到直流熔断器正负极电源的专用端子对,这一套保护的全部直流回路包括跳闸出口继电器的线圈回路,都必须且只能从这一对专用端子取得直流的正、负电源。
f) 信号回路及设备可不进行单独的检验。 6.2.6 断路器、隔离开关及二次回路的检验:
a) 断路器及隔离开关中的一切与装置二次回路有关的调整试验工作,均由管辖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有关人员负责进行。继电保护检验人员应了解掌握有关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其调试结果,并负责检验自保护屏柜引至断路器(包括隔离开关)二次回路端子排处有关电缆线连接的正确性及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b) 继电保护人员还应了解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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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断路器的跳闸线圈及合闸线圈的电气回路接线方式(包括防止断路器跳跃回路、三相不一致回路等措施);
2) 与保护回路有关的辅助触点的开、闭情况,切换时间,构成方式及触点容量;
3) 断路器二次操作回路中的气压、液压及弹簧压力等监视回路的工作方式; 4) 断路器二次回路接线图;
5) 断路器跳闸及合闸线圈的电阻值及在额定电压下的跳、合闸电流; 6) 断路器跳闸电压及合闸电压,其值应满足相关规程的规定;
7) 断路器的跳闸时间、合闸时间以及合闸时三相触头不同时闭合的最大时间差,应不大于规定值。
6.2.7 新安装或经更改的电流、电压回路,应直接利用工作电压检查电压二次回路,利用负荷电流检查电流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6.3 屏柜及装置检验
6.3.1 检验时须注意如下问题以避免装置内部元器件损坏:
a) 断开保护装置的电源后才允许插、拔插件,且必须有防止因静电损坏插件的措施。
b) 调试过程中发现有问题要先找原因,不要频繁更换芯片。必须更换芯片时,要用专用起拔器。应注意芯片插入的方向,插入芯片后需经第二人检查无误后,方可通电检验或使用。
c) 检验中尽量不使用烙铁,如元件损坏等必须在现场进行焊接时,要用内热式带接地线烙铁或烙铁断电后再焊接。所替换的元件必须使用制造厂确认的合格产品。
d) 用具有交流电源的电子仪器(如示波器、频率计等)测量电路参数时,电子仪器测量端子与电 源侧绝缘必须良好,仪器外壳应与保护装置在同一点接地。
6.3.2 装置外部检查。
a) 装置的实际构成情况如:装置的配置、装置的型号、额定参数(直流电源额定电压、交流额定电流、电压等)是否与设计相符合。
b) 主要设备、辅助设备的工艺质量,以及导线与端子采用材料的质量。 装置内部的所有焊接点、插件接触的牢靠性等属于制造工艺质量的问题,主要依靠制造厂负责保证产品质量。进行新安装装置的检验时,试验人员只作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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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c) 屏柜上的标志应正确完整清晰,并与图纸和运行规程相符。
d) 检查安装在装置输入回路和电源回路的减缓电磁干扰器件和措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制造厂的技术要求。在装置检验的全过程应保持这些减缓电磁干扰器件和措施处于良好状态。
e) 应将保护屏柜上不参与正常运行的连接片取下,或采取其他防止误投的措施。
f) 定期检验的主要检查项目:
1) 检查装置内、外部是否清洁无积尘;清扫电路板及屏柜内端子排上的灰尘。
2) 检查装置的小开关、拨轮及按钮是否良好;显示屏是否清晰,文字清楚。 3) 检查各插件印刷电路板是否有损伤或变形,连线是否连接好。
4) 检查各插件上元件是否焊接良好,芯片是否插紧。 5) 检查各插件上变换器、继电器是否固定好,有无松动。 6) 检查装置横端子排螺丝是否拧紧,后板配线连接是否良好。
7) 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描述的方法,根据实际需要,检查、设定并记录装置插件内的选择跳线和拨动开关的位置。
6.3.3 绝缘试验:
a) 仅在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时进行绝缘试验。 b) 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拔出插件。
c) 在保护屏柜端子排内侧分别短接交流电压回路端子、交流电流回路端子、直流电源回路端子、跳闸和合闸回路端子、开关量输入回路端子、厂站自动化系统接口回路端子及信号回路端子。
d) 断开与其他保护的弱电联系回路。 e) 将打印机与装置连接断开。
f) 装置内所有互感器的屏蔽层应可靠接地。在测量某一组回路对地绝缘电阻时,应将其他各组回路都接地。
g) 用500 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要求阻值均大于20Mf~。测试后,应将各回路对地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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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上电检查:
a) 打开装置电源,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b) 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描述的方法,检查并记录装置的硬件和软件版本号、校验码等信息。
c) 校对时钟。 6.3.5 逆变电源检查:
(1) 对于微机型装置,要求插入全部插件。
(2) 有检测条件时,应测量逆变电源的各级输出电压值,测量结果应符合:DL/T 527—2002。 定期检验时只测量额定电压下的各级输出电压的数值,必要时测量外部直流电源在最高和最低电压下的保护电源各级输出电压的数值。
(3) 直流电源缓慢上升时的自启动性能检验建议采甩以下方法:合上装置逆变电源插件上的电源开关,试验直流电源由零缓慢上升至80%额定电压值,此时逆变电源插件面板上的电源指示灯应亮。固定试验直流电源为80%额定电压值,拉合直流开关,逆变电源应可靠启动。
(4) 定期检验时还应检查逆变电源是否达到DL/T 527—2002所规定的使用年限。
6.3.6 开关量输入回路检验。 a)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时:
1)在保护屏柜端子排处,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试验方法,对所有引入端子排的开关量输入回路依次加入激励量,观察装置的行为。
2)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分别接通、断开连接片及转动把手,观察装置的行为。
b)全部检验时,仅对已投入使用的开关量输入回路依次加入激励量,观察装置的行为。
c)部分检验时,可随装置的整组试验一并进行。 6.3.7 输出触点及输出信号检查。
a)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时:在装置屏柜端子排处,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试验方法,依次观察装置所有输出触点及输出信号的通断状态。
b) 全部检验时,在装置屏柜端子排处,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试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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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依次观察装置已投入使用的输出触点及输出信号的通断状态。
c) 部分检验时,可随装置的整组试验一并进行。
6.3.8 在6.3.6、6.3.7检验项目中,如果几种保护共用一组出口连接片或共用同一告警信号时,应将几种保护分别传动到出口连接片和保护屏柜端子排。如果几种保护共用同一开入量,应将此开入量分别传动至各种保护。
6.4 整定值的整定及检验
6.4.1 整定值的整定及检验是指将装置各有关元件的动作值及动作时间按照定值通知单进行整定后的试验。该项试验在屏柜上每一元件检验完毕之后才可进行。具体的试验项目、方法、要求视构成原理而异,一般须遵守如下原则;
a) 每一套保护应单独进行整定检验。试验接线回路中的交、直流电源及时间测量连线均应直接接到被试保护屏柜的端子排上。交流电压、电流试验接线的相对极性关系应与实际运行接线中电压、电流互感器接到屏柜上的相对相位关系(折算到一次侧的相位关系)完全一致。
b) 在整定检验时,除所通入的交流电流、电压为模拟故障值并断开断路器的跳、合闸回路外,整套装置应处于与实际运行情况完全一致的条件下,而不得在试验过程中人为地予以改变。
c) 装置整定的动作时间为自向保护屏柜通入模拟故障分量(电流、电压或电流及电压)至保护动作向断路器发出跳闸脉冲的全部时间。
d) 电气特性的检验项目和内容应根据检验的性质,装置的具体构成方式和动作原理拟定。检验装置的特性时,在原则上应符合实际运行条件,并满足实际运行的要求。每一检验项目都应有明确的目的,或为运行所必须,或用以判别元件、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和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等。
6.4.2在定期检验及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时,整定检验要求如下: a)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时,应按照定值通知单上的整定项目,依据装置技术说明书或制造厂推荐的试验方法,对保护的每一功能元件进行逐一检验。
b)在全部检验时,对于由不同原理构成的保护元件只需任选一种进行检查。建议对主保护的整定项目进行检查,后备保护如相间Ⅰ、Ⅱ、Ⅲ段阻抗保护只需选取任一整定项目进行检查。
c)部分检验时,可结合装置的整组试验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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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厂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的检验
7.1 检验前的准备
7.1.1检验人员在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的检验前应熟悉图纸,并了解各传输量的具体定义与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表进行核对。
7.1.2现场应制定配合检验的传动方案。 7.1.3定期检验时,可结合整组试验一并进行。 7.2重点检查项目
7.2.1对本厂自动化系统:各种继电保护的动作信息和告警信息的回路正确性及名称的正确性。
7.2.2 对于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各种继电保护的动作信息、告警信息、保护状态信息、录波信息及定值信息的传输正确性。
8 装置投运
8.1 投入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8.1.1 现场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试验记录有无漏试项目,核对装置的整定值是否与定值通知单相符,试验数据、试验结论是否完整正确。盖好所有装置及辅助设备的盖子,对必要的元件采取防尘措施。
8.1.2 拆除在检验时使用的试验设备、仪表及一切连接线,清扫现场,所有被拆动的或临时接入的连接线应全部恢复正常,所有信号装置应全部复归。
8.1.3 清除试验过程中微机装置及故障录波器产生的故障报告、告警记录等所有报告。
8.1.4 填写继电保护工作记录,将主要检验项目和传动步骤、整组试验结果及结论、定值通知单执行情况详细记载于内,对变动部分及设备缺陷、运行注意事项应加以说明,并修改运行人员所保存的有关图纸资料。向运行负责人交代检验结果,并写明该装置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最后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8.1.5 运行人员在将装置投入前,必须根据信号灯指示或者用高内阻电压表以一端对地测端子电压的方法检查并证实被检验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确实未给出跳闸或合闸脉冲,才允许将装置的连接片接到投入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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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检验人员应在规定期间内提出书面报告,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应详细审核,如发现不妥且足以危害保护安全运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
8.2 用一次电流及工作电压的检验
8.2.1 对新安装的装置,各有关部门需分别完成下列各项工作后,才允许进行本章所列的试验工作:
a) 符合实际情况的图纸与装置的技术说明及现场使用说明。
b) 运行中需由运行值班员操作的连接片、电源开关、操作把手等的名称、用途、操作方法等应在现场使用说明中详细注明。
8.2.2 对新安装的或设备回路有较大变动的装置,在投入运行以前,必须用一次电流及工作电压加以检验和判定:
a) 对接入电流、电压的相互相位、极性有严格要求的装置(如带方向的电流保护、距离保护等),其相别、相位关系以及所保护的方向是否正确。
b) 电流差动保护(母线、发电机、变压器的差动保护、线路纵联差动保护及横差保护等)接到保护回路中的各组电流回路的相对极性关系及变比是否正确。
c) 利用相序滤过器构成的保护所接入的电流(电压)的相序是否正确、滤过器的调整是否合适。
d) 每组电流互感器(包括备用绕组)的接线是否正确,回路连线是否牢靠。 定期检验时,如果设备回路没有变动(未更换一次设备电缆、辅助变流器等),只需用简单的方法判明曾被拆动的二次回路接线确实恢复正常(如对差动保护测量其差电流、用电压表测量继电器电压端子上的电压等)即可。
8.2.3 用一次电流与工作电压检验,一般需要进行如下项目: a) 测量电压、电流的幅值及相位关系。
b) 对使用电压互感器三次电压或零序电流互感器电流的装置,应利用一次电流与工作电压向装置中的相应元件通入模拟的故障量或改变被检查元件的试验接线方式,以判明装置接线的正确性。由于整组试验中已判明同一回路中各保护元件间的相位关系是正确的,因此该项检验在同一回路中只须选取其中一个元件进行检验即可。
c) 测量电流差动保护各组电流互感器的相位及差动回路中的差电流(或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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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以判明差动回路接线的正确性及电流变比补偿回路的正确性。所有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纵、横差等)在投入运行前,除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保证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d) 检查相序滤过器不平衡输出的数值,应满足装置的技术条件。 e) 对高频相差保护、导引线保护,须进行所在线路两侧电流电压相别、相位一致性的检验。
f) 对导引线保护,须以一次负荷电流判定导引线极性连接的正确性。 8.2.4 对变压器差动保护,需要用在全电压下投入变压器的方法检验保护能否躲开励磁涌流的影响。
8.2.5 对发电机差动保护,应在发电机投入前进行的短路试验过程中,测量差动回路的差电流,以判明电流回路极性的正确性。
8.2.6 对零序方向元件的电流及电压回路连接正确性的检验要求和方法,应由专门的检验规程规定。 对使用非自产零序电压、电流的并联高压电抗器保护、变压器中性点保护等,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无法利用一次电流、电压测试时,应与调度部门协调,创造条件进行利用工作电压检查电压二次回路,利用负荷电流检查电流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8.2.7 装置未经本章所述的检验,不能正式投入运行。对于新安装变压器,在变压器充电前,应将其差动保护投入使用。在一次设备运行正常且带负荷之后,再由试验人员利用负荷电流检查差动回路的正确性。
8.2.8 对用一次电流及工作电压进行的检验结果,必须按当时的负荷情况加以分析,拟订预期的检验结果,凡所得结果与预期的不一致时,应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查找确实原因,不允许随意改动保护回路的接线。
8.2.9 纵联保护需要在线路带电运行情况下检验载波通道的衰减及通道裕量,以测定载波通道运行的可靠性。
8.2.10 建议使用钳形电流表检查流过保护二次电缆屏蔽层的电流,以确定100 mm2铜排是否有效起到抗干扰的作用,当检测不到电流时,,应检查屏蔽层是否良好接地。
9 极化继电器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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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对极化继电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测定线圈电阻,其值与标准值相差不大于10%。
b) 用500 V兆欧表测定继电器动作前及动作后触点对铁芯的绝缘。 c ) 动作电流与返回电流的检验,其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分别用外接的直流电源及实际回路中的整流输出电源进行,定期检验可只在实际回路中进行测量,或以整组动作值(例如包括负序滤过器的电流)代替。
继电器的动作安匝及返回系数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对有多组线圈的,应分别测量每一组线圈的动作电流。
对有平衡性要求的两组线圈,应按反极性串联连接后通入电流,以检验其平衡度。
d) 作外部检查,以观察触点应无烧损现象。 9.1.2 对极化继电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测定线圈电阻,其值与标准值相差不大于10%。
b) 动作电流与返回电流的检验,定期检验可只在实际回路中进行测量,或以整组动作值(例如包括负序滤过器的电流)代替。
对有多组线圈的应分别测量每一组线圈的动作电流。 c) 进行外部检查,以观察触点应无烧损现象。 9.2 机电型时间继电器的检验
9.2.1 对机电型时间继电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
b) 动作电压与返回电压试验,其部分检验可用80%额定电压的整组试验代替。
c) 最大、最小及中间刻度下的动作时间校核、时间标度误差及动作离散值应不超出技术说明规定的范围。
d) 整定点的动作时间及离散值的测定,可在装置整定试验时进行。 9.2.2 对机电型时间继电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
b) 动作电压与返回电压试验,其部分检验可用800石额定电压的整组试验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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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整定点的动作时间及离散值的测定,可在装置整定试验时进行。 A.3 电流(电压)继电器的检验
9.2.3 对电流(电压)继电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动作标度在最大、最小、中间三个位置时的动作与返回值。 b) 整定点的动作与返回值。
c) 对电流继电器,通以1.05倍动作电流及保护装设处可能出现的最大短路电流检验其动作及复归的可靠性(设有限幅特性的继电器,其最大电流值可适当降低)。
d) 对低电压及低电流继电器,应分别加入最高运行电压或通入最大负荷电流,检验其应无抖动现象。
e) 对反时限的感应型继电器,应录取最小标度值及整定值时的电流一时间特性曲线。定期检验只核对整定值下的特性曲线。
9.2.4 对电流(电压)继电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整定点的动作与返回值。
b) 对反时限的感应型继电器,应核对整定值下的特性曲线。 9.3电流平衡继电器的检验
9.3.1对电流平衡继电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制动电流、制动电压分别为零值及额定值时的动作电流及返回电流。 b) 动作线圈与制动线圈的相互极性关系。
c) 录取制动特性曲线时,做其中一组曲线的两、三点,以作核对。 d) 按实际运行条件,模拟制动回路电流突然消失、动作回路电流成倍增大的情况下,观察继电器触点应无抖动现象。
9.3.2 对电流平衡继电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制动电流、制动电压分别为零值及额定值时的动作电流及返回电流。 9.4 功率方向继电器的检验
9.4.1 对功率方向继电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检验继电器电流及电压的潜动,不允许出现动作方向的潜动,但允许存在不大的非动作方向(反向)的潜动。
b) 检验继电器的动作区并校核电流、电压线圈极性标识的正确性和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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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且应与技术说明书一致。
c) 在最大灵敏角下或在与之相关不超过20°的情况下,测定继电器的最小动作伏安及最低动作电压。
d) 测定电流、电压相位在0°、60°两点的动作伏安,校核动作特性的稳定性。部分检验时,只测定0°时的动作伏安。
e) 测定2倍、4倍动作伏安下的动作时间。
f) 检查在正、反方向可能出现的最大短路容量时,触点的动作情况。 9.4.2 对功率方向继电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检验继电器电流及电压的潜动,不允许出现动作方向的潜动,但允许存在不大的非动作方向(反向)的潜动。
b) 检验继电器的动作区和灵敏角。
c) 测定电流、电压相位在0°的动作伏安,校核动作特性的稳定性。 9.5 对带饱和变流器的电流继电器(差动继电器)的检验
9.5.1 对带饱和变流器的电流继电器(差动继电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测量饱和变流器一、二次绕组的绝缘电阻及二次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 b) 执行元件动作电流的检验。
c) 饱和变流器一次绕组的安匝与二次绕组的电压特性曲线(电流自零值到电压饱和值)。
d) 校核一次绕组在各定值(抽头)下的动作安匝。
e) 如设有均衡(补偿)绕组而实际又使用时,则需校核均衡绕组与工作绕组极性标号的正确性及补偿匝数的准确性。
f) 测定整定匝数下的动作电流与返回电流(核对是否符合其动作安匝)及执行元件线圈两端的动作电压。
g) 对具有制动特性的继电器,检验制动与动作电流在不同相位下的制动特性。录取电流制动特性曲线时,检验两电流相位相同时特性曲线中的两、三点,以核对特性的稳定性。
h) 通入4倍动作电流(安匝),检验执行元件的端子电压,其值应为动作值的1.3~1.4倍,并观察触点工作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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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测定2倍动作安匝时的动作时间。
9.5.2 对带饱和变流器的电流继电器(差动继电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测量饱和变流器一、二次绕组的绝缘电阻及二次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
b) 执行元件动作电流的检验。
c) 饱和变流器一次绕组的安匝与二次绕组的电压特性曲线(电流自零值增加到绕组电压饱和为止)。
d) 校核一次绕组在定值(抽头)下的动作安匝。
e) 测定整定匝数下的动作电流与返回电流(核对是否符合其动作安匝)及执行元件线圈两端的动作电压。
f) 通入4倍动作电流(安匝),检验执行元件的端子电压,其值应为动作值的1.3~1.4倍,并观察触点工作的可靠性。
9.6电流方向继电器(用作母线差动保护中的电流相位比较继电器属于此类)的检验
9.6.1对电流方向继电器(用作母线差动保护中的电流相位比较继电器属于此类),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测定继电器中各互感器各绕组间的绝缘电阻及二次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
b) 执行元件动作性能的检验。
c) 分别向每一电流线圈通入可能的最大短路电流,以检查是否有潜动(允许略有非动作方向的潜动)。
d) 检验继电器两个电流线圈的电流相位特性。分别在5A(1A)及可能最大的短路电流下进行,其动作范围不超过180°,此时应确定两电流线圈的相互极性。
注意检验不同动作方向的两个执行元件不应出现同时动作的区域。新安装装置检验时,尚应于动作边缘区附近突然通入、断开正反方向的最大电流,观察继电器的暂态行为。
e) 在最大灵敏角下,测定当其中一个线圈通入5A(1A),另一线圈的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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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电流,并测两倍最小动作电流时的动作时间。
f) 同时通入两相位同相.(或180°)的最大短路电流,检验执行元件工作的可靠性,当突然断开其中一个回路的电流时,处于非动作状态的执行元件不应出现任何抖动的现象。
9.6.2对电流方向继电器(用作母线差动保护中的电流相位比较继电器属于此类),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测定继电器中各互感器各绕组间的绝缘电阻及二次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
b) 检验继电器整组动作值。
c) 在最大灵敏角下,测定当其中一个线圈通入5A(1A),另一线圈的最小动作电流,并测两倍最小动作电流时的动作时间。
9.7负序电流滤过器的检验
9.7.1对负序电流滤过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测定电流二次回路有隔离回路的所有互感器二次绕组与一次绕组及二次绕组对铁芯的绝缘。对铁芯绝缘的测定,用1000V兆欧表进行。
b) 调整滤过器内的电感、电阻或电容的数值,并利用单相电源的方法调试滤过器的平衡度,使在 5A(1A)时的离散值为最小。
c) 检验最大短路电流下的输出电压(电流),校核接于输出回路中的各元件是否保证可靠工作。
d) 测定“滤过器一继电器”的整组动作特性,确定其动作值与返回值。 e) 在被保护设备负荷电流不低于40%额定电流下,测定滤过器的不平衡输出,其值应小于执行元件的返回值。
9.7.2 对负序电流滤过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测定“滤过器一继电器”的整组动作特性,确定其动作值与返回值。 9.8正序或负序电压滤过器的检验
9.8.1对正序或负序电压滤过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调整滤过器的电容及电阻值,并用单相电源方法,调整滤过器的对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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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测定“滤过器一继电器”组的整组动作特性,确定一次的动作值与返回值。
c) 检验输入最大负序(正序)电压时的输出电压(电流)值,并校核回路各元件工作的可靠性。
d) 在实际电压回路中测定负序滤过器的不平衡输出(正序滤过器则以反相序电压接入),以确定滤过器调整的正确性。
9.8.2 对正序或负序电压滤过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测定“滤过器一继电器”组的整组动作特性,确定一次的动作值与返回值。
b) 在实际电压回路中测定负序滤过器的不平衡输出(正序滤过器则以反相序电压接入),以确定滤过器调整的正确性。
9.9 正序或负序电流复式滤过器的检验
9.9.1 对负序、正序电流复式滤过器(I1±kI2),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测定与电流二次回路存在隔离回路的互感器的一、二次绕组及二次绕组对铁芯(地)的绝缘电阻。
b) 调整、检验滤过器的电感、电阻,并以单相电源方法调整滤过器输入电流与输出电压的关系及其“k”值。测定输入电流与输出电压的关系。
c) 检验滤过器一次电流(I)与输出电压(U)的相位关系,并作出U=f(I)的变动范围(如保护回路设计对相位有要求时),试验用单相电源,电流由零值变到最大短路电流值。
d) 检验最大短路电流(两相短路时的)下的最大输出电压(设有限幅或稳压措施的,最大试验电流可适当降低),并校核输出回路各元件工作的可靠性。
e) 在实际回路中,利用三相负荷电流测量滤过器的输出值,并在同一负荷电流下,将输入电流相序反接,测量其负序输出值,以所得结果校核滤过器的“k”值。若二次输出接有稳压回路,该试验应在稳压回路未工作的条件下进行。
9.9.2 对负序、正序电流复式滤过器(I1±kI2),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调整检验过滤器的电感与电阻并以单相电源方法调整滤过器输入电流与输入电压的关系。
b) 在实际回路中,利用三相负荷电流测量滤过器的输出值,并在同一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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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下,将输入电流相序反接,测量其负序输出值,以所得结果校核滤过器的“k”值。若二次输出接有稳压回路,该试验应在稳压回路未工作的条件下进行。
9.10 负序功率方向继电器的检验
9.10.1 对负序功率方向继电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负序电流、电压滤过器的检验按9.12.1、9.13.1所列的项目进行。 b) 分别测定电压,电流滤过器一次输入与二次输出的相位角。 c) 执行元件的检验。
d) 检验整套保护一次侧负荷电压与电流的动作区,并确定其最大灵敏角。
e) 在与最大灵敏角相关不大于20%的条件下,测定继电器一次侧起动伏安、返回伏安、最小动作电压及动作电流。
f) 测定输入伏安与动作时间的特性,由动作伏安的1.5倍开始到动作时间稳定为止,测录特性曲线 3~4点数据即可。
9.10.2 对负序功率方向继电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负序电流、电压滤过器的检验按9.12.1、9.13.2所列的项目进行。 b) 执行元件的检验。
c) 在与最大灵敏角相差不大于20°的条件下,测定继电器一次侧起动伏安、返回伏安、最小动作电压及动作电流。
9.11 静态继电器的检验
9.11.1 对静态继电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对于静态继电器,除需按各元件的基本检验项目进行外,尚需进行b)~f)的项目检验。
b) 保护所用逆变电源及逆变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e) 检查设计及制造部门提出的抗干扰措施的实施情况。 f) 各指定测试点工作电位或工作电流正确性的测定。 g) 各逻辑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h) 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9.11.2 对静态继电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对于静态继电器,除需按各元件的基本检验项目进行外,尚需进行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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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的项目检验。
b) 保护所用逆变电源及逆变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c) 各指定测试点工作电位或工作电流正确性的测定。 d) 各逻辑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e) 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9.12气体继电器的检验
9.12.1对气体继电器其检验项目如下: a) 加压,试验继电器的严密性。 b) 检查继电器机械情况及触点工作情况。 c) 检验触点的绝缘(耐压)。 d) 检查在变压器上的安装情况。
e) 检查电缆接线盒的质量及防油、防潮措施的可靠性。
f) 用打气筒或空气压缩器将空气打入继电器,检查其动作情况,如果有条件,亦可用按动探针的方法进行。
g) 对装设于强制冷却变压器中的继电器,应检查当循环油泵启动与停止时,以及在冷却系统油管切换时所引起的油流冲击与变压器振动等各种运行工况时,继电器是否会误动作。
h) 当变压器新投入、大小修或定期检查时,应由管理一次设备的运行人员检查呼吸器是否良好,阀门内是否积有空气,管道的截面有无改变。
继电保护人员应在此期间测定继电器触点间及全部引出端子对地的绝缘。 9.13 辅助变流器的检验
9.13.1对辅助变流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测定绕组间及绕组对铁芯的绝缘。 b) 测定绕组的极性。
c) 录制工作抽头下的励磁特性曲线及短路阻抗,并验算所接入的负担在最大短路电流下是否能保证比值误差不超过5%。
d) 检验额定电流下的变比。
9.13.2 对辅助变流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测定绕组间及绕组对铁芯的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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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录制工作抽头下的励磁特性曲线及短路阻抗。 c) 检验工作抽头在额定电流下的变比。
10电磁型保护的检验
10.1对电磁型保护,除需按各元件的基本检验项目进行外,尚需进行下列项目检验:
a) 外观检查。
b) 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c) 各逻辑回路、以及有配合关系的回路之间的工作性能的检验。 d) 定值测定、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e) 各输出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f) 检验各信号回路正常。
g) 保护装置的整组试验及整组动作时间的测定。 10.1.1对电磁型保护,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对于电磁型保护装置,除需按各元件的基本检验项目进行外,尚需进行下列项目检验。
a) 外观检查。
b) 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c) 各逻辑回路、以及有配合关系的回路之间的工作性能的检验。 d) 各输出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e) 定值测定。
f) 保护装置的整组试验及整组动作时间的测定。 10.2 晶体管型、集成电路型保护的检验。
10.2.1 对于晶体管型、集成电路型保护装置,。除需按各元件的基本检验项目进行外,尚需进行下列项目检验:
a) 外观检查。
b) 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c) 保护所用逆变电源及逆变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d) 检查设计及制造厂提出的抗干扰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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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检验回路中各规定测试点的工作参数。
f) 各逻辑回路、以及有配合关系的回路之间工作性能的检验。 g) 定值测定、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h) 各开关量输入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i) 各输出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j) 检验装置信号回路正常。 k) 装置的整组试验。
11 微机型失步(振荡)解列、过频切机(解列)、低频切负荷(解列)、低压切负荷(解列)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检验项目
11.1 微机型失步(振荡)解列、过频切机(解列)、低频切负荷(解列)、低压切负荷(解列)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全部检验项目:
a) 外观检查。
b) 交流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c) 上电检查(时钟、保护程序的版本号、校验码等程序正确性及完整性的检查)。
d) 逆变电源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e) 检查设计及制造部门提出的抗干扰措施的实施情况。 f) 数据采集回路正确性、准确性的测定。 g) 各开出、开入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h) 检验各信号回路正常。 i) 装置整组动作时间的测定。
j) 装置整组试验(允许用导通方法分别证实到每个断路器接线的正确性)。 k) 核对定值。
11.2 微机型失步(振荡)解列、过频切机(解列)、低频切负荷(解列)、低压切负荷(解列)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部分检验项目:
a) 外观检查。
b) 交流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c) 上电检查(时钟、保护程序的版本号、校验码等程序正确性及完整性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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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逆变电源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e) 数据采集回路正确性、准确性的测定。
f) 装置整组试验(允许用导通方法分别证实到每个断路器接线的正确性)。 g) 核对定值。
12 厂站自动化系统中的各种测量、控制装置的检验项目
12.1厂站自动化系统的监控后台的检验
12.1.1 对厂站自动化系统中的各种测量、控制装置,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外观检查。
b) 交流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c) 上电检查(时钟、保护程序的版本号、校验码等程序正确性及完整性的检查)。
d) 所用稳压电源及稳压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e) 检查设计及制造部门提出的抗干扰措施的实施情况。 f) 数据采集回路各采样值、计算值正确性的测定。 g) 各开入、开出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h) 各逻辑回路(手合、同期)工作性能的检验。 i) 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确定。 j) 装置网络地址及设置的检查。
k) 至监控系统和调度自动化系统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l) 各种告警信号的完好性。
12.1.2 厂站自动化系统中的各种测量、控制装置,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外观检查。
b) 交流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c) 所用稳压电源及稳压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d) 上电检查(时钟、保护程序的版本号、校验码等程序正确性及完整性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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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数据采集回路各采样值、计算值正确性的测定。 f) 各开入、开出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g) 各逻辑回路(手合、同期)工作性能的检验。 h) 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i) 装置网络地址及设置的检查。
j) 至监控系统和调度自动化系统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k) 各种告警信号的完好性。
12.2.1 对厂站自动化系统的监控后台,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所用稳压电源和不间断电源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b) 所用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的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c) 检查设计及制造部门提出的抗干扰措施的实施情况。
d) 监控软件的版本号、校验码等程序正确性及完整性的检验。 e) 监控系统后台机与系统中各测量、控制、保护装置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f) 监控系统数据库的正确性及完备性的检查。
g) 各种数字、模拟信号及其计算值的正确性及完备性的检查。 h) 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程序各种功能(遥控操作、防误闭锁、权限设置、信号复归等)的正确性完备性的检查。
i) 各种实时监控信息的分类、合并及重要程度排序的正确性及完备性检查。
j) 监控系统其他各子系统(报表、趋势分析等)的正确性及完备性检查。 k) 监控系统与调度自动化系统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l) 监控系统上送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及完备性检查。 m) 监控系统各种告警信号的完好性。 n) 对监控系统的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检查。
12.2.2 对厂站自动化系统的监控后台,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监控软件的版本号、校验码等程序正确性及完整性的检验。 b) 监控系统后台机与系统中各测量、控制、保护装置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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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监控系统数据库的正确性及完备性的检查。
d) 各种数字、模拟信号及其计算值的正确性及完备性的检查。 e) 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程序各种功能(遥控操作、防误闭锁、权限设置、信号复归等)的正确性及完备性的检查。
f) 监控系统与调度自动化系统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g) 监控系统各种告警信号的完好性。 h) 对监控系统的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检查。 12.3 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的检验 。
12.3.1 对于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a) 所用稳压电源和不间断电源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b) 所用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的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c) 检查设计及制造部门提出的抗干扰措施的实施情况。
d) 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版本号、校验码等程序正确性及完整性的检验。
e) 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与系统中各保护装置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f) 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正确性及完备性的检查。 g) 各种保护信息的分类、合并及重要程度排序的正确性及完备性检查。 h) 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其他各子系统(定值检查、录波分析等)的正确性及完备性检查。
i) 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与厂站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或管理信息系统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j) 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上送厂站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或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及完备性检查。
k) 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
12.3.2 对于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a) 系统软件的版本号、校验码等程序正确性及完整性的检验。 b) 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与系统中各保护装置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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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各种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正确性及完备性的检查。 d) 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其他各子系统(定值检查、录波分析等)的正确性及完备性检查。
e) 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与厂站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或管理信息系统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f) 对保护信息采集系统的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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