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部)室:
为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展开,建立公正透明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贯彻落实《辽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畅通司法行政机关与广大群众的沟通渠道,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
司法行政政务公开是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的重要手段。要以政务公开为契机,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行为和服务工作建设一支公证、廉洁、便民、高效的干警队伍,树立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
二、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队伍的建设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顺利达到预定目标,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办公室主任、政治处主任等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只能。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要成立本单位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政府公开领导小
组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展开工作,各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负责人,要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实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和政群关系,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也有效措施,把政务公开与整顿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式,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公开时间准确合理、公开形式多种多样、公开程序符合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在信息质量上下工夫。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明确目标任务,注重督办考核。
四、政务公开的范围及内容要求
1、政务公开范围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局属各职能部门
2、政务公开内容要求:基本信息;重大工作安排部署及激战情况;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局长工作报告涉及的重大事项的进展落实情况;人事管理事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决策和举措,以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的解决情况及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办法、办事结果、举报途径等;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情况,干
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以及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概括为:依法全面、真是公正、注重实效。依法全面是政务公开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市司法局的工作职能依法公开。真是公正是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公平公正。注重实效是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方便群众。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公开形式:1、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以及网上发布、开设咨询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势祥社会公开。2、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考。3、需要在系统内公开的,采取信息简报、召开会议、没不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与已公开。
公开程序:凡是市局(包括职能部门)统一公开的重大事项,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需自行公开事项,由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报据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后与已公开。在公开的时间要求上,坚持“协调统一,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采取是签长期工开放式;对经常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方式,每半年至少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尤其是单位干部职工及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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