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中心副主任(兼病区主任)竞聘方案
根据2018年11月7日院长办公会关于建立骨科中心的决定及11月14日院党委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建立骨科中心的方案》,特制定骨科中心副主任(兼病区主任)竞聘方案。
一、成立医院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XX院长、XX书记
组员:XX、XX、XX、XX、XX、XX、XX。
竞聘原则: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聘加任命原则;竞争择优原则。
二、参加竞聘的病区及主任人选 1.参加竞聘主任的病区
骨一(创伤骨科)病区;骨二(脊柱骨病关节科)病区。 2.竞聘主任人选条件
根据三甲医院临床科室科主任职称任职准入条件,规定竞聘骨一、骨二病区主任的人选条件为:
(1)执业注册骨科专业;(2)高级职称;(3)连续3年医德医风考核合格。
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凭个人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到医务科报名,报名时注明竞聘骨一或骨二病区主任,报名期限在通知发布后的7天内。
三、竞聘方法 1.演讲与答辩
(1)评价专家人选:由竞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专家5名,
专家由外院三甲医院专家组成;
(2)演讲内容:必须包括①个人介绍;②应聘理由;③聘用后学科建设设想。
(3)答辩内容:每位应聘者由专家提问两个问题进行现场答辩,内容由专家组定,专家根据应聘者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4)评分标准:个人介绍10%、应聘理由10%、聘用后学科建设50%、答辩30%。
(5)演讲时间:每位应聘者不超20分钟。演讲与答辩结束后由党委办、人事科、医务科、院办公室共同统计分数。
2.民主测评:由党办按医院中层干部测评办法执行。 3.计分办法:演讲与答辩、民主测评结果计分按百分制,演讲与答辩占60%,民主测评占40%。
4.分别获得骨一、骨二病区综合得分第一名者,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公示期满后正式任命为骨科中心副主任兼骨一、骨二病区主任。
四、竞聘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与地点由竞聘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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