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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工作纪律及行为规范

2024-04-07 来源:汇意旅游网


设计师工作纪律及行为规范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直接上级的管理和指导,履行岗位职责;

(2)设计师工作时间一定要仪表整洁,言语文明;

(3)出门办公事时,应提前在《员工外出登记表》登记;在紧急情况时,应至少在返回的次日重新登记并说明理由,设计师不允许打着去工地的旗号去办私事,一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罚款;

(4)设计师在公司不允许做与公司无关的图纸及工作,如若发现一次处于200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等。违反此条,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20-30元的罚款处;

(6)在公司电脑一律不准玩游戏,如若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7)设计师手头有单按规定时间未完成的,不允许休班,休班时间由固定时间改为浮动时间;

(8)在与客户谈单时,设计师有责任把预算的备注说明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对客户进行详细讲解;

(9)在量房时,要求数字准确、详细。若因此产生的变更,由设计师负责与客户协商解决;客户拒绝承担变更费用的,应由该设计师承担;

(10)不得与客户私下交易,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发现有此现象,一经查实,将给予当事人以15000元的罚款,公司予以辞退;

(11)必须规范制图,自觉接受图纸审核,因图纸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拖延,工程部、工队由此拒接

或拒绝执行而产生的后果,由该设计师承担,公司据情况对其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12)在进行设计时,应考虑到设计方案与施工实际效果的一致性。若因工队按图施工,设计师或客户不满意而要求改动时,除按规定程序变更外,客户拒绝承担增加的变更费用的,应由该设计师承担;

(13)在做设计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到与材料的价格规定、配比、运输、预算相协调、相一致。若因个人设计不周或其他原因,造成超出的变更费用或其他费用,设计师不能说服客户承担的,由该设计师承担;

(14)设计师不能与客户做任何口头承诺,预算以外的承诺项目须由经理签字批准方可;

(15)公司的施工队设计师一律不准私下介绍活或是介绍给其他公司,如若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6)工队在按图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在施工现场无权随意变更做法。若确需变更,应听取工队意见后,与客户及工程监理协商,签字后有效。否则,除非违反设计和施工要求,工队有权拒绝执行而不承担责任,若工队投诉的,公司将给予该设计师警告或罚款50元的处理;造成增项费用或损失后,不能说服客户接受的,由该设计师承担;

(17)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时,设计师应与客户协商,做合理的工期顺延,并在变更单上注明。若违反此条,由设计师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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