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有效期:
出租方:
甲方:
租赁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煤场租赁及装载机使用协议。
一、价格与结算方式:乙方使用甲方煤场( )以乙方货车卸到甲方煤场的吨位结算,乙方应支付甲方捌元/吨的租赁场地费和装载机费用。两样总和捌元/吨。(注明:甲方负责的装载机每吨为叁元人民币,场地费用为五元一吨煤,如装载机费用提高时,由甲方在煤场租赁费用每吨五元中提取,贴补给装载机主人,与乙方无关)。
二、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其所的装载机24小时随时按乙方要求使用。
三、甲方应保证在乙方租赁期间为乙方充足的场地,以供乙方卸煤与配煤使用。
四、甲方为乙方驻场住所一间(二相应便利。
五、当地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由乙方完成,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分担一半。甲方应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能够顺利使用煤场。
六、甲方应保证在其煤场装载,卸车时所发生的塞车、不能按时装卸时,应积极配合协商,能够尽快、顺利装卸工作。
七、甲方要完善院墙及大门设施,防止放煤期间偷盗事故发生,如有车中扫煤为由擅自闯入者,由甲方负责驱逐。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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