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本人特作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取得相应证书,持证上岗。
二、规范进货渠道,只向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私自进货,不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三、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
四、经营场所符合安全条件规定要求,限量储存,存放量不超过50件。
五、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不设置明火设施,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挂牌经营,一点一证,不买卖、出租、转让有关证照。
七、配备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发生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定报告。烟花爆竹被盗或丢失,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相应处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事故后果自行承担,触犯法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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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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