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郑州宋一品食品有限公司本着“以人为本,按劳分配”的原则。 给大家提供一个自主创业、高收入的发展平台,激励员工大胆创新,多劳多得,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将郑州宋一品有限公司直营店承包给乙方全权管理,自主经营。
二、甲方承担直营店的房租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产品,非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不予退货;
四、甲方直营店内辅助物品由乙方无偿使用;损坏由乙方维修和赔偿,公司可为乙方提供正常的物料宣传;
五、甲方每月1号统计乙方上月销售总额,于15号按销售总额提成发放乙方上月总提成额;
1、直营店营业额最低为25000元;低于25000元(不含25000),提成按10%计算;
2、直营店营业额达到25000元以上(包含25000),提成按总营业额的'12%计算;
3、直营店营业额达到30000元以上(包含30000),提成按总营业额的15%计算;
六、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严厉杜绝在店内销售非本公司产品以外的产品;
七、乙方须按公司的规定着装,统一工装、帽子、围裙,口罩不离口,一次性手套不离手;
八、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为上午9:00之前晚上8:30之后下班,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每店至少两人在岗,缺一人罚款30元/天;
九、直营店承包后,销售额提成收入由承包人自由支配,店内员工的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
十、直营店承包需承包人交纳一定押金,金额为 元,协议期满合同解除后,给予退还;
十一、 承包期限为半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 公司不定期对各直营店承包店巡店检查,发现问题当即处理解决;
十三、 违约责任:
1、公司直营店承包人如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公司领导发现店内员工不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视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
2、员工在承包期间如连续五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取消员工的承包权;
3、承包人如在承包期间提前解除协议;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扣发上月所有提成,或视轻重给予惩罚;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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