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程概况:
写明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地下及地上层数、基础类型、建筑物檐高、主要工程量,开工、完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总包及分包施工单位名称。
b)施工主要依据:
说明施工主要依据,标明合同名称及备案编号、设计图工程号及主要设计变更编号,施工执行的主要标准。c)工程施工情况:
i.人员组织情况:总包单位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等姓名、执业证书及编号。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ii.项目专业分包情况:专业分包情况,分包单位名称、资质证书号码和技术负责人姓名、执业证书及编号。
iii.工程施工过程:施工工期定额规定的施工天数,实际施工天数,工程总用工工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分部工程的划分,简介各分部主要施工方法,重点描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包括建筑地基种类(天然或人工)、深度(槽底标高)、承载力数值,允许变形要求。地基处理情况,地基土质和地下水对基础有无侵蚀性。混凝土的制作及浇筑方法,砌体结构的砌筑方法,模板制作方法,钢筋接头方法等。说明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用于主体结构建筑材料、门窗、防水、保温材料、混凝土外加剂、特种设备等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生产厂家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品牌和生产厂家名称。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验,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复试、有见证取样与送检,有见证取样与送样见证人姓名和见证试验机构名称,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地方标准。
iv.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及质量验收情况:简介各工序采用了哪些技术、质量控制措施及新技术、新工艺和特殊工序。评定工程质量采用的标准,执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安全与功能性检测、原材料试验、施工试验、主要建筑设备、系统调试的情况,说明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及分部验收质量达标、企业竣工白检、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等情况。v.工程完成情况:是否依法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无甩项,有无质量遗留问题,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d)工程质量总体评价:
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否达到了施工合同的质量目标,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e)单位负责人签字,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级单位公章f)报告时间:应在单位工程完工之后,监理预验收之前。
监理单位编写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a)监理单位简介:写明监理单位名称、专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及监理合同编号,监理合同备案编号。b)工程概况:
i.工程名称、地址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含分包)单位名称,注明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监督注册号、工程实际开工时间,预验收合格时间等。ii.工程特征及主要工程量:工程类别、抗震等级、消防等级、建筑耐火等级、主要使用功能区分、设计使用年限、结构类型、工程的主要工程量,如:建筑面积、建筑物檐高、占地面积、地上及地下层数、结构类型、外装修特点等。iii.地质概况:说明建筑地基种类(天然或人工)、深度(槽底标高)、承载力数值和依据,允许变形要求。地基处理情况,地基土质和地下水对基础有无侵蚀性。c)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i.执行法规情况:叙述参建各方执行法律法规、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情况。
ii.监理情况:说明监理依据。本工程的监理机构设置情况,分别注明参与本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工地监理人员的姓名,资格证书及编号、注册证号。本公司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情况,主要监理手段及工作小结。主要写明项目监理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隐蔽验收;是否按规定对施工试验进行了有见证取样与送检;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报验;对哪些主要部位实施了旁站监理;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验和检验的结果如何。
iii.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和评价:分别说明工程总包、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和在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总包和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核查情况,说明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施工一线专业人员岗位证书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iV.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用于主体结构建筑材料、门窗、防水、保温材料、特种设备等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生产厂家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验,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复试、有见证取样与送检,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地方标准。
v.主要施工方法:混凝土的制作及浇筑方法,砌体结构的砌筑方法,模板制作方法,钢筋接头方法,采用了哪些新技术、新工艺和特殊工序。
vi.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情况:分别说明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验收的时间、参加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及验收检查情况,验收结论。
vii.其它分部工程质量情况: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分部工程的划分,分别简要说明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必须包括屋面防水,门窗,建筑保温,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安装及电梯工程等)。对未进行验收的分部工程给予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viii.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是否发生过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如发生,说明原因和处理结果,写明什么时间、什么部位发生什么样的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扼要说明其主要原因及监理所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检测单位认
可的结论性意见。如未发生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应写明施工中未发生。d)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
i.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ii.工程建设是否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iii.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工程质量是否合格。iv.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v.是否同意工程竣工验收。
e)单位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级单位公章。f)报告时间:应在单位工程预验收之后,竣工验收之前。
设计单位编写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a)工程概况:
写明工程名称、地址、工程的建筑面积、地上及地下层数、建筑物檐高、结构类型、使用性质等。
b)设计概况:设计合同编号、设计图纸编号、描述工程主要设计依据,设计使用年限,说明抗震、节能、隔声、消防、防雷击设计情况和采用新技术情况。设计完成时间。项目和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号、注册结构师证号和注册设备工程师证号。施工图审查编号和审查单位。c)质量检查情况:
施工过程中签发设计变更、洽商的数量。各项变更是否符合规划管理部门签发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施工过程中问题的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计变更并说明情况(重大变更是否经图纸审查部门批准),主要说明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变更和主要材料、设备的变更。
e)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f)单位公章。
g)报告时间: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前。
勘察单位编写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a)工程勘察概况:
叙述工程项目名称,勘察单位名称,勘察项目负责人及执业证号。项目的勘察时间、场地类别,对地基土质性质,稳定性及不同地质做出勘察结论,注明勘察报告审查编号。b)地基情况:
基底土质检查情况,地基土质是否与勘察报告建议的地基承载层土质相符,基底局部处理意见及洽商编号,实施的地基处理方案。
c)结论:
建设工程地基实际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如不符是否按建议的处理方式进行了处理,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地基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同意竣工验收。d)单位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或竣工验收专用章。e)报告时间: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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