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增加了困难。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对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强调“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积极发挥作用。
支持支柱产业发展。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在扶贫实践中,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发放贷款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实现“造血式扶贫”。当前,应从信贷规模、利率定价、风险容忍度等方面支持贫困地区支柱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大户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影响。支持骨干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产业发展中发挥带头作用,运用“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等模式,建立有效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户收入水平。支持贫困地区建设扶贫车间等,将生鲜农产品就地初加工或精深加工发展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应着眼于推动农村绿色发展,用好专项信贷政策,助推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建设,让农村水更绿山更青。
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激活农村各种生产要素,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是金融扶贫的责任所在。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帮助贫困地区招商引资,推动扶贫项目尽快开工、扶贫产业加快复苏,消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金融服务,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房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贷款,为脱贫攻坚注入金融活水。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丰富抵押担保方式,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难问题,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受到疫情影响的农民以土地、农房、劳动力等资源入股,持续稳定增收。加大信贷投入及普惠金融服务力度,为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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